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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 Dec
  • 2018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別讓誣告恐慌撕裂社會

作者 吳馨恩

2018/12/19 15:53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最近,因為鈕承澤性侵案的大肆報導,引發許多關於性侵害防治議題的討論,特別是因為鈕承澤辯稱雙方是伴侶關係,婦女團體為此特別回應,即使是在親密關係內,也需要尊重對方的性自主,遵守「積極同意」原則,也就是「沒有同意,就是性侵」(Only Yes Means Yes)的概念,翻轉過往認為一定要劇烈拒絕反抗才是性侵的強暴迷思(rape myth)。

 

 

還有人特別製作了漫畫,使用簡單的圖文,以及買賣商品的概念來描述,表示交易必須雙方都要在身心成熟、意識清醒、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才是真正合情合理的正當交易,否則就是嚴重的犯罪,而這樣的概念,理所當然換成性行為也是一樣的道理,在確定對方的自主意願之前,不可以因為自己臆測、當下情境或雙方交往關係,就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發生性關係。

 

可是在這些觀念廣為流傳的時候,網路上也出現一股反挫聲浪,主要幾乎都是男性,不斷留言問到:「那誣告怎麼辦?」、「事後反悔算不算性侵?」,雖然這當中很多人是抱持敵視跟挑釁的心態,但筆者相信或許有那麼一群男性,是真心對於被誣指誣告成性侵犯感到恐慌,可是面對這樣高度敵對又速食的網路討論,很難得到善意的良好討論。

 

對於帶有性侵恐慌,尤其是那些跟筆者一樣,背負性侵創傷的女性,我們面對這種男性反挫聲浪,也引發了我們的恐慌與創傷反應,當中有些女性便採取憤怒的反擊,像是「性侵比誣告更嚴重」、「寧願錯殺也不願放過強暴犯」等回應,可是這樣的方式,並無助於改善對立的狀況,也無法消除彼此內心的痛苦,雙方都在「訴諸恐懼」的非理性宣洩負面情緒,甚至玩著比誰更慘的「弱勢競爭」遊戲,這令我感到相當遺憾。

 

所以我希望告訴男性朋友,其實誣告沒有媒體報導的那麼常見,任何情況誣告都不會變成正確的行為,積極同意的倡議並非要把男人都繩之以法,而是提醒我們所有人,在進行任何親密關係時,都要尊重彼此的感受跟意願,勇敢說出自己想要的,在自己不確定對方意願的時候,可以貼心地多問一句,而不是自我中心的我行我素,這樣對於減少溝通不良、認知不同等狀況都有幫助。

 

希望我們都能更安全地活在這個社會,減少不必要的創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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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吳馨恩

一名跨性別女子(出生時登記為男性,生理陰陽人,心理認同是女性,青春期開始以女性的身分生活),自幼因跨性別身份遭受兒虐與家暴,14歲家暴逃家被性侵害,16歲從第二志願高中因校園霸凌休學,因緣際會踏入社會運動,喜歡閱讀女性主義,在台灣致力推動反暴力的跨性別運動與婦女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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