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 Sep
-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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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警察男友,會讓女友覺得很有安全感,但是感情的煩惱不分職業,一旦警察感情不順翻臉,瞬間從人民保母變成開槍的殺手。
昨(9月12日 )天桃園發生男警持槍殺女友再自戕的雙屍命案,令人遺憾。案發原因仍在調查,這並不是第一件警察翻臉變槍手方案例,18年前(1998年11月12日),改制前的台北縣新店市也發生雙城派出所警員陳孟賢搶殺女友林霈岑再開槍自戕雙屍命案,我去現場採訪的過程迄今記憶猶新。
那天是國父孫中山逝世紀念日,國定假日,跑新店的記者休假由我代班。上午出門工作時,我邀太太同行,想趁她休假時多陪陪她,彌補平常她休假我上班、我休假她上班,兩人相處時間太少,竟意外給她碰上這件命案。
當天清晨,警員陳孟賢被同事發現和女友林霈岑陳屍在租屋處,林女躺臥在陳孟賢的左手臂彎中,陳則是右手持槍,兩人都是頭部太陽穴中彈。警方初步認為陳先開槍射殺林女再舉槍自裁,從現場並沒有掙扎打鬥跡象研判,應該一起殉情。
但林女家屬不認為是殉情,林女應是被陳槍殺。因為房間裡有一封長達5頁的遺書,詭異的地方是由陳孟賢代替女友林霈岑簽名。質疑是陳孟賢謀殺林霈岑後故布疑陣,假裝成兩人殉情的樣子。
我和太太趕抵命案現場後,我馬上向在場警員、自戕的警員主管了解陳孟賢的生平,發現經過和陳屍現場發現什麼跡證,心中盤算最重要的是照片,可以拍到命案現場最好,否則就要拍遺體抬出來的照片;其次是傍晚一定要採訪到警方初步調查結果和死者雙方家屬的說法。
大批媒體聚集在警員陳孟賢和女友租屋前,四周住戶看到媒聚集也走出家門圍觀,探詢「發生什麼事?」記者們先簡介目前獲得的資訊,再趁機採訪住戶是否認識警員和女友,有無聽到槍聲?電視台需要畫面,報紙也需要鄰居的說法,只見這裡圍成一團,那裡圍成一圈忙著採訪、蒐集資料。聊聊天,扯一扯之後發生過的警員情殺命案,拉近感情,再找機會向住戶借廁所。
11月的中午,秋陽依舊毒辣,曬得皮膚刺痛,大夥都躲在陰涼處,等著是否有值得擷取的畫面。例如死者家屬到場痛哭、檢察官到場勘驗或其他突出狀況的畫面,誰也不敢離開。
「好餓,誰要去買便當?」中午1點,有人大聲提議。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沒有答腔。大家心裡清楚,值得拍的畫面可能只有一瞬間,沒抓住那一瞬間就前功盡棄,怎向公司交代?
「好餓喲,誰要去買便當嘛!畫面我們幫他拍。」又過了半小時,一位電視台女記者嬌嗔。還是沒有人答腔,因為拍攝那一瞬間的畫面,要搶角度,自己一定保留最好的角度、最清晰的畫面,剩下的再給人,誰要雞肋?
還好,有一台電視轉播車要到現場,記者趕快請工作人員代買便當。下午2點,便當來了,正要吃飯,兩名拿著神主牌的家屬、一名持招魂幡的道士和幾名葬儀社人員,由警員引導快速閃進樓梯間上樓。我和其他記者丟下便當,抓起相機、攝影機衝向前拍照。
「糟了,只拍到葬儀社的人」、「我只拍到道士的背影」、「我更慘,只拍到警員的褲腳」因事發突然,大家都懊惱沒有拍到好畫面,只好再等下一個機會,「眼睛爭亮一點,你先吃,我守。」
慌亂甫定,再度拿起筷子,此時樓上傳出誦經聲,一名警員下樓,大家又抓起相機一陣猛拍,「道士來幹嘛?」、「屍體會抬下來嗎?」、「多久抬下來?」
「很快啦!拜託讓我走,我還要處理事情。」
警員說:「很快」,這下子大夥都不敢吃飯,深怕一個閃失又漏掉畫面。我將便當盒蓋起來,端著相機站著,眼睛注視樓梯間大門,耳聽誦經聲,心中盤算著待會到警分局找誰了解更詳細的內容,組織迄今採訪到的資料,規劃寫稿的角度和內容。
又站了1小時,中間誦經聲中斷多次,我以為遺體就要抬下來,繃緊神經,稍後再度到誦經聲,才鬆了一口氣,肚子餓得咕咕叫,「唉, 到底還要多久。」
憋尿3個小時,快憋不住了,又怕去尿時,遺體剛好抬下來。根據以往的經驗常常是要等的等不到,就在你離開的瞬間它就出現了。
真的憋不住了,我向樓下住戶借廁所,尿完走到門口蹲下身穿鞋,繫鞋帶時,招魂鈴聲由上而下,守在一旁也跟著我們緊張的太太大喊:「下來了。」
「嘩!」所有人拎著相機、扛起著攝影機衝到門口前,我來不及繫鞋帶,就看到葬儀人員抬著一具覆蓋白布的遺體走出來,記者都圍上去拍照,麥克風堵到拿神主牌的家屬嘴巴前,希望他們講幾句話,我趕緊跑到後面就定位,等遺體抬到我前面時搶拍幾張照片,再後退跑一段距離,再拍幾張。呼!總算完成任務。
兩具遺體一前一後抬上救護車駛離,在場記者也隨之撤離,我拿起吃了一口的便當匆匆趕往警分局了解案情,接著填稿單發回報社,報告今天採訪所得和預定發的文稿有幾則、傳照片。
傍晚約6點開始發稿。我先發上午在自己轄區採訪的幾則立委選舉消息,因為地方版降版時間比較早,稿子要先到編輯手上。接著再發警員與女友的雙屍命案,一直忙到約十一點發完所有的文稿和照片,才有時間吃中午的便當。
我太太今天全程目睹採訪經過,陪我餓肚子,看我發稿。
回家途中,她說:「遺體抬出來的時候我和其他鄰居都趕快閃到旁邊,你們卻像兀鷹一樣圍上去,盯著遺體團團轉,好可怕!」
「唉,這是工作。」我有氣無力地的回答:「你以為我喜歡嗎?」
沒想到18年後又發生警察男友槍殺女友再自殺的命案,死者家屬和外界再度質疑警方的槍枝管制有疏失。其實,這是一個難解的習題,警員領槍執勤,卻拿去行兇,難以預防。一個已經決心要自殺,連死都不怕的人,那怕事後懲處?
我認為,要加強的是警察如何處理感情糾紛的心理教育,避免警槍沒有用來懲兇伏奸,反而變成行兇工具,所有的國民都不希望看到人民保母翻臉變成無情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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