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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 Aug
  • 2016

黑道施壓,誣告陌生人縱火!(上)20年後的證人 

作者 劉峻谷

2016/08/18 14:00
▲示意圖/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王俊義背起書包,書包的重量幾乎將他壓跨。昨晚阿嬤沒回家煮飯,他和兩個哥哥餓到沒有力氣,大哥說:「趕快睡覺就可以忘記餓」,但早上起床飢餓感卻沒有忘記他,肚子一直咕嚕咕嚕叫。

「去學校喝水,就不餓了」,二哥說:「我每天都喝好多水就不會餓了。」

 

「真的嗎?」王俊義懷疑地看著二哥,自從爸媽生意失敗,欠債跑路,將他們三兄弟丟給年老體衰的老祖母,他們就處於有一餐沒一餐地挨餓狀態。

第二天,「我爸爸說,以後會給我兩個麵包,一個給你吃,你要火腿的還是紅豆的?」林志豪拿著兩個麵包問王俊義。

「我要紅……」原來喜歡吃甜的王俊義,想起吃肉的難得:「不,我要火腿的。」他高興地吃完麵包,舔舔每根捏過麵包手指上殘留的油香味,再喝下一大杯溫開水,這才有了飽足感。

每天早上,王俊義都期待著和林志豪遞給他一個熱狗麵包。

20年後,

林志豪的爸爸林家煌養了一隻哈士奇雪撬犬「小狼」外出散步。途經住家旁的巷子,一個渾身酒氣的男子站在矮牆邊撒尿,林家煌瞥了他一眼,一陣嫌惡感油然而生,他邊走邊吹口哨,而且是他催狗尿尿的、尾音上揚的哨音。

「吹什麼吹!」醉漢從後方追上來,左手還在拉拉鍊,右手已經朝林家煌肩膀重重捶了一拳:「當我是小狗啊!」。

小狼突然竄到醉漢身邊一陣狂吠,豎直尾巴,喉嚨發出低低的吼聲,醉漢嚇得閉嘴,雙腳不住往後蹭,搖搖晃晃地起來,邊退邊撂下狠話:「養狗的,我知道你住哪裡,好膽嘜走!」

晚上八點,依然渾身酒味的醉漢闖進林家煌住家,指著正跟著比丘、比丘尼念佛經的林家煌:「就是他打我」。他的身後跟著一群身著黑T恤的年輕男子。

 

原來蹲在客廳茶几下的小狼,突然竄到門口朝來人吠叫,把勇仔嚇一大跳,倖倖然離去。一群人又被嚇跑了。但此時的他們早已懷恨在心。

次日上午,「XXX!」南湖幫老大郭志勇蹲在燒得焦黑的賓士車旁,嚼檳榔的嘴不停地詛咒縱火人。「勇仔,原來是你的車被燒喔?」阿義說:「昨天晚上我有看到兩個男人從車旁邊跑掉,其中一個好像是巷口哪個養大狗的。」

「阿!我知道是誰了。」郭志勇站起來,點一根菸:「阿義仔,幫我指認養狗的放火。」阿義雖然沒有加入南湖幫,幹的是闖空門偷東西的個體戶小偷,但兩人常在賭場碰面,同屬道上的道友。

三天後的凌晨時分,兩名男子各拿著米酒瓶做的汽油彈,點火後將瓶子拋進巷子畸零地用鐵架搭建的停車棚,瓶子砸在銀色賓士轎車引擎蓋、行李廂、右前輪胎和駕駛座下方,「轟!轟!」爆炸的汽油味夾著衝天火光。

郭志勇報警指控林家煌與他的手下打架,不滿他率人到林家興師問罪,深夜縱火燒毀他的賓士車報復,逃跑時被十六歲小林看到。警方鑑定,油漬是95無鉛汽油,這是一起縱火案。

警方約談林家煌。

林家煌聽到指控後大為光火,在偵查隊拍桌:「亂講,當天我在家為父親辦喪事,我與太太、家人一起念佛經做三七,晚上十點做完佛事,洗澡後看連續劇到十二點,太太叫我進房睡覺,根本沒有外出。更何況我不知道勇仔的車是哪一輛,停在哪裡,我-沒-有-縱-火。」

這時候,偵查員帶小林坐在與林家煌相隔一排的桌子的辦公桌,「好像是他放火。」小林說:「我從巷子走過來,看到兩個男的站在停車棚前,火突然燒起來,他們就跑了,比較矮的跑後面,好像就是他。」

「到底是或不是他?」偵查員說:「你要看清楚,講明白。」

 

「應該是。」小林想起勇仔老大的吩咐,吞了一口口水,篤定地說:「就是他。」然後在證人筆錄簽名、捺指印。

「報告檢察官,我是冤枉的。」林家煌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他在偵查庭大吐苦水,重述當天辦父喪,念佛經的過程並強調:「我聲請傳訊我太太作證。報告檢察官,證人小林是郭志勇的手下,小林偏袒他,小林的話不能聽,我不會為了打架的小事去燒一輛車,惹上公共危險的官司,自找麻煩。」

檢察官看著林家煌的前科,都是些酒醉打架、聚眾鬧事、詐賭的案子,他心中已然有了評價。

一個月後,理個大光頭,身穿草綠色汗衫,綠短褲,腳踝銬著腳鐐的王俊義被押到法庭作證,指認在坐的林家煌縱火。

「你在凌晨半夜,從三樓、至少十公尺遠的地方可以看得到被告的臉嗎?」法官半信半疑問:「你會不會認錯人?」

「報告法官,我的視力很好,兩眼都是1.2,從小到大沒戴過眼鏡。」王俊義回答:「當時有車子著火的火光,旁邊剛好有座路燈,兩個人跑的時候,他回頭看了車子一眼,我剛好跑到三樓陽台往下看,看到他的側臉。」

「我要當庭測試你的視力。」法官命法警將王俊義帶到押解人犯出庭的內走道門口,另一名法警站到審判席前,兩人相距十公尺,問他:「你看得到法警的臂章號碼嗎?」

「2581」王俊義看了一眼說:「5的左邊勾勾繡得太近,幾乎黏在一起,乍看像個6。」法官命法警走近細看,果然沒錯,5乍看像6,採信王俊義視力很好,可在半夜看清縱火者的臉。

郭志勇露出笑臉。林家煌哭喪著臉,未得法官准許,逕自站起來怒責:「王俊義,我與你無怨無愁,為什麼要害我……你……有沒有良……

 

未完!繼續下篇>>誣告恩人的父親,付出慘痛代價!(下)20年後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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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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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8/18 14:22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劉峻谷

「法院是一個神奇的地方,對當事人來說,法院是他們追求公平正義的地方;對我而言,法院是人間恩怨情仇的匯集地。 我寫的故事,都是發生在法院、檢察署的真實案例,我寫他們人生的失敗的過程,寫他們作證,良心面臨的勇氣和懦弱,並反省媒體報導產生的正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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