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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 Jul
  • 2016

師生之戀【下】媒體報導赤裸寫死人?

作者 劉峻谷

2016/07/15 12:18
▲示意圖/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上篇按此>>師生之戀,挑戰道德【上】

8月豔陽高照,張建鈞開車載娃娃進入波波汽車旅館。寬敞的房間冷氣超冷,娃娃張大眼睛看著華麗的房間,大床上方垂掛青紗帳,紅色的沙發和蘋果綠小吧台。她猜想即將會發生的事。他想著即將發生的事。兩人雖然都曾遲疑,最後都同意來這裡。他輕輕擁她入懷,告訴她先去洗澡。她踩在黑色片板岩鋪成的浴室地板,褪下衣物,任水流沖擊她的身體。他走進浴室,從背後抱住她,分享沐浴乳搓揉出來的泡泡,泡泡流過他們赤裸的身體,流過師生的界限,水乳交融。娃娃從女孩變成女人,變成他的小老婆。之後,他們一起在大浴缸泡澡。

 

數天後,她說:「我想你。」他說:「我也想妳。」他們一起去雨雲汽車旅館,盡情雲雨。

9月開學後,兩人見面的時間少了,娃娃在這段時間想了很多,她覺得對不起師母,她告訴他不要再見面了。他氣憤質問她,是否交了男朋友,「要分手可以,把機車還我。」他也向娃娃媽媽催討5萬元,他說:「我要繳保險費,要好幾萬元。」

10月中旬,張建鈞約娃娃見面,她不肯。他要求收回機車。娃娃上學、外出都靠它,在公車不發達的城市,騎機車是最方便的交通工具,她不想還。11月,娃娃的母親追問她為何老師要索回機車。她告訴母親,她和他的一段情:「我們去過兩次汽車旅館。」一瞬間,娃娃的媽明白了一切,氣得走進警察局報案。

對檢察官來,這是一件小案,雙方都承認師生戀,發生至少兩次性關係,對證據沒有爭執,張建鈞認罪認錯又賠償60萬元,案情單純至極。檢察官僅偵辦四個月就起訴。

晚報記者上午看到偵結起訴公告,立即採訪檢察官了解案情,打電話到學校採訪張建鈞。張建鈞接到記者電話,心慌答覆。

「糟了,記者知道了!」張建鈞經常向學生宣導性侵害防治教育,他知道師生戀題材是媒體的最愛,他想著第二天報紙的標題,師生戀、狼師、色狼、誘拐、女學生等字眼,他立即被打入十八層地獄;再想到對他寄予厚望的老父、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女兒的太太、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他徹底崩潰了!怎麼辦?該怎麼辦?

他打電話給當律師的高中同學,「我被起訴了,記者也知道了,你可不可以幫忙拜託記者,不要報導。」他哽咽著說:「我知道錯了,請你幫幫忙,請他們給我一條路走。」

律師聯絡幾位認識的記者,他們已經知道此事,記者說:「沒有辦法不寫,但是可以向主管溝通,不寫名字和校名。」有的則表示,會向報社主管爭取不要登名字,「可是,沒有十足的把握。」

「就法律實務而言,你的案子不大,這是兩相合意,你沒有用強暴的手段脅迫她就範,而且你已經認錯賠償一筆不小的數目,將來法官一定會酌予減刑。」律師勸他:「不要想得那麼嚴重,勇敢認錯,就算是人生路跌一跤,將來開庭,我會幫你答辯,尋求最低的刑責。」

張建鈞聽不進律師同學的勸告,恍忽中,他好像看到死神來了!

 

他走進校長辦公室,報告他的案件被起訴並遞出假單:「我把持不住,以致發生這種事,我感到羞愧,我會辭職。」校長聽完驚愕不已,思考片刻批了他的假單。

張建鈞一夜未眠,他聽著妻子和兒女均勻的鼻息聲。

他如往常一般在6點起床,早餐後準備兒子的換洗衣服、幼稚園背包;女兒一天份量的奶粉、尿布片、點心和玩具。他開車載兒女到他父親家,交給母親照顧。他用力親了女兒和兒子的臉頰:「再見,要乖乖喔!要聽阿公、阿嬤的話。」

7點,他沒去學校,往郊外的方向駛去。半小時後,他的銀色小轎車迂迴在山間小路,這一帶山區是他們家人郊遊經常來的地方。今天他走得更深入,來到陌生的產業道路,他不知道產業道路通往何方,他不在意,他只想找個地方靜一靜。

張建鈞將轎車停在路旁,下車往茂密的樹林裡走,一名種植檳榔的農民,走過身邊,向他點頭打招呼,沒有交談。他發現一條杳無人煙的小徑,他順著小徑走了三百公尺,盡頭是乾溝與野溪的交會口,水管的尾端連接抽水馬達,正從野溪汲水送進水管,灌溉遠方的果園。

接近中午時分,「該回家吃飯了!」果農走出果園,走進小徑去關閉抽水馬達。走到馬達前方,他倒抽一口涼氣,頭也不回地往回跑。他衝進派出所告訴警察:「有人在松樹上吊,嚇死我了!

當張建鈞開車迂迴在山路時,學校教師、學生正熱烈地傳閱報紙,各大報都在顯著版面以斗大的標題報導這件事,「包養13歲女 師生戀上床」、「導師撒銀彈引誘女學生上床」、「溫馨接送情變調 師生上床 氣壞娘」、「利誘、接送 老師要女學生當小老婆」。

各報都隱匿老師和校名,唯獨XX日報寫出學校、張建鈞姓名,刊登他和女學生照片,女學生照片在眼睛打上一條細細的馬賽克。

下午1點,警方通報張建鈞上吊自殺。警方在他身上找到汽車遙控器,打開轎車車門,找到他的證件。他身上和車內沒有遺書,也沒有任何一張當天的報紙。

下午3點,張太太一手牽大兒子,一手抱著小女兒,到派出所認屍,她沒有說話,一切發生的太快,不知這是做夢還是真實,不知該恨還是該悲。兒子喊著:「爸爸死了,我要跟爸爸去!」張太太嘆了一口氣,告訴兒子:「爸爸做錯事,他去住旅館了。」

 

教育局長:媒體殺人!報導赤裸裸 濫用第四權

「媒體殺人」!張老師的父親不斷痛罵;教育局長也感嘆這是「媒體殺人」。他說,前天他就拜託不要寫出姓名,不料竟是這樣的結果。

張老師因師生戀遭檢察官起訴,多數媒體未報導老師名字和校名,只有XX日報刊登張老師全名,並刊出他及女學生的照片,女學生照片有做模糊處理。張老師學校的教務主任指著XX日報頭版照片大罵「媒體殺人」,即使把女學生照片打馬賽克,也容易讓人看出她是誰。他知道張老師自尊心很強,照片登出,等於「逼他走上絕路」。

石清泉懊悔不已,如果時間能夠倒回,他寧可被報社主管責罵,承受沒有跑到獨家新聞內容的壓力,也不願交出從畢業紀冊翻拍的照片。但是,每個被報導的當事人會有什麼反應,根本無從預料,給不給,寫不寫,這原則該如何判斷?

「是的,我有錯,錯在沒有堅持原則,錯在太認真,報社要什麼給什麼,不懂趨吉避凶,不懂自我保護。」石清泉的工作倫理徹底崩潰,變得沈默,擔心每天所寫的新聞第二天會產生不測的後果。

石頭背負「寫死人」的罵名和其他記者異樣的眼光。在走投無路,無法正常生活工作之際,朋友帶他向耶穌基督懺悔贖罪。他向神父傾訴事件經過,哭著問:「這是上天懲罰我?還是懲罰記者這項工作?」

石清泉受洗成為基督徒,每天為張太太和她的子女禱告,但直到今天,他仍害怕經過張老師任教的國中,只要一接近學校附近,他就會無法控制地陷入愧疚和自責。他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原諒自己,或許永遠也無法原諒自己。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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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7/17 01:28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劉峻谷

「法院是一個神奇的地方,對當事人來說,法院是他們追求公平正義的地方;對我而言,法院是人間恩怨情仇的匯集地。 我寫的故事,都是發生在法院、檢察署的真實案例,我寫他們人生的失敗的過程,寫他們作證,良心面臨的勇氣和懦弱,並反省媒體報導產生的正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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