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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 Sep
  • 2017

說不出口的痛…別讓沉默一次次的強暴妳

作者 黑豆玄米小姐

2017/09/01 15:09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這兩日我一直在思考:有沒有一種痛是無法分享、無法言說,甚至永遠無法公諸於世的。

小說《蘇西的世界》 (The Lovely Bones )中有一句話:「Horror on Earth is real and it is every day.」只可惜這句話並不是什麼小說噱頭,而是活生生道出令人悲傷的事實。

 

暴力,可以是語言的,肢體的,也可以是情感上的背叛。

歐盟一項調查顯示,訪問了4萬2000名女性,大約有3分之1歐盟女性「曾經在15歲後遭受肢體暴力或性暴力」而22%的女性曾受到伴侶對她們施加肢體暴力或性暴力,但當中只有33%的人向警察舉報。

英國協助家暴受害者機構refuge表示:「家暴絕少只是偶發行為」。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數據,全球平均高達35.6%的女性為身體暴力或性暴力受害者,其中38%「謀殺案的女性遇害者」遭到親密伴侶殺害,42%的女性有「因承受伴侶暴力而受傷的經驗」。

學者沃茨表示暴力「不僅是貧窮家庭或某個國家的女性,是一個全球性問題。」事實上,不論亞洲或歐美國家,家暴比例都高居不下。

心理學有所謂的【踢貓效應】,是指弱者會生物鏈比自己更弱勢的人進行施暴。據衛福部統計,2016年國內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件數高達11萬6331件,其中婚姻暴力約6萬5145件,占56%,其他暴力包括婆媳之間、妯娌之間等等。

據全國婦聯一項調查表明,在中國這個國家有近3分之1的家庭存在暴力

很多人應該都認同一個男子的經濟危機會提高其對妻子的施暴的比例。

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統計,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台灣近年來的家暴案件失業是最大的催化劑,並且2004年1到5月是因為家暴案件而死亡的受害者就有56人。

以英國來說,我認為英國整體經濟危機與英國大規模的家暴難題有絕對關聯性。最後經濟最先壓垮的是人與人之間,甚至是戀人或夫婦之間的互重和憐惜。據英國慈善組織「婦女救星」(Women's Aid)的統計,該國警方每30秒就接獲一件家暴案,而且受害婦女通常都承受30次家暴行為後才向警方報案。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最讓人難過的是:英國平均每年有120萬女性家暴受害者。為此英國內政大臣梅伊表示:「虐待不僅是身體上的,那些經歷過伴侶虐待的受害者,必須滿懷信心地挺身而出。

我認為,那些擁有殘忍控制行為的人無疑都是罪犯。」因此,英國擬訂新法將任何威脅、心理或情感虐待、財務自由限制、或禁止伴侶看望親朋好友等控制伴侶的行為列為家暴,最高可判處14年徒刑,且無追訴時效限制。

早在2003年就有英國官方公布數字,英國警察平均每天要處理1300個因家暴而報警求助的電話,換算平均每6~20秒鐘,英國就有一戶遭受家暴。倫敦大學的斯坦科教授說英國男人:「在社交場合或許還比較紳士,但在家裡卻面目全非。」

曾有英國警官表示:「英國家庭暴力受害者經常被強姦……有些孕婦依然受到丈夫暴打」。但實際家暴受害人數可能更多,因為很多女性從不敢報警求助。

英國報紙評論:「家庭暴力都是關著門發生的。」所以施暴者不說,女性受害者往往也為了家庭或孩子而選擇當一個沉默的受害者。讓人悲傷的是:有孩子的女性家暴受害者和被性侵的幼童多數都會成為「絕對沉默或失語症的受害者」。英國家庭暴力的規模已經成為社會問題,是具體的犯罪行為。

照一般常理,一個人如果毆打一名陌生人屬於犯罪,那麼毆打妻子就沒有法律責任,能用一時情緒失控卸責帶過?

午間讀到一篇標題名為《兒童性侵案,「說不出」的傷痛如何挖掘?》的社論。文章提到國內幼童性侵案的處置方式,身心受創的幼童在報案後在開放式的空間、沒有任何遮蔽的公共空間接受警員的詢問。

孩童會不會在筆錄的過程二度受傷或二度崩潰?由於一般筆錄採取「簡式記載」,警察通常透過簡易的問與答紀錄筆錄過程,細節上難免無法周詳,或可能無法呈現或拼接出全盤的真相。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數字,2015年0歲~未滿6歲兒童被性侵者有235人;6至12歲的兒童有903人受到性侵。換句話說,幾乎每天都有兒童遭性侵,而我相信真實的受害人數絕對遠多於報案人口。

林奕含遺世的創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裡寫道:「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姊姊,對不起,我沒有辦法講。不要說對不起。該對不起的是我。我沒有好到讓你感覺可以無話不談。的確有些事是沒辦法講的。說來說去,還是我自己太蠢。我們都不要說對不起了,該說對不起的不是我們。為什麼這個世界是這個樣子?為什麼所謂教養就是受苦的人該閉嘴? 」

 

我想像的一個畫面是,一個像洋娃娃般的女孩是那麼無助的走回家,她的生活一如往常,可是她心理上對自己的評價卻一落千丈再也回不去了。一旦坦率說出醜陋的真相,就像是從嘴裡吐出怪物流出膽汁那樣可怕,好像只要說出來,她就再也無法那麼乾淨,再也無法驕傲的面對自己。

只要說出來,她就會被貼上悲劇女主角的受害者的標籤,也許有人同情她,也許不會。

在一篇《爬回自己童年的黑洞,向那位被性侵受苦的男孩說抱歉》,記者呂苡榕敘述一名3歲時被保母一家性侵的男孩,男孩長大以後將自己被保姆一家性侵與虐待的記憶寫成一本書《不再沉默》。那個男孩無「選擇以封存記憶的方式保護自己。漸漸忘記曾經被性侵的回憶。」

聽過「記憶斷層」的說法,我轉向國外網站拜讀相關資料,找到一篇文章,標題是「How Trauma Affects Your Memory」文章提到可怕駭人的經驗,尤其是創傷性的事件,可能導致當事人喪失記憶,而這可能是短期性或永久性的記憶喪失,而過於龐大的創傷可能導致大腦重傷或嚴重的心殤。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英國知名性感暢銷作家奈潔拉牛津大學畢業,父親是英國前財相羅森。她一度擔任《星期泰晤士》的文學編輯,出版的烹飪書(How to Eat)(How to be a Domestic Goddess)都是英國排行榜暢銷書。2013年英國媒體刊出她和丈夫在一家餐廳外被丈夫雙手捏住Nigella的脖子並單手扣住Nigella的喉部,而Nigella滿臉驚恐的照片,震驚當地社會。

最後男方宣稱當時不過是夫妻「拌嘴玩鬧」甚至責怪女生沒有出面替他辯護。面對「家暴受害人」的角色,Nigella始終未發一語,其經紀人表示Nigella想要保持「沉默的尊嚴」。我相信她不是不願意說,而是她需要時間消化,當下的她也許還沒有能力去談這件事。

如果家暴,被最親密的男人施暴是無法承載之重,也許不是所有當事人都有能力承接外界那個「妳是可憐受害者的目光」。

社會上總有些人是相對勇敢的人類,他們懂得控訴把自己的苦楚說出來。早上讀了8/27的報紙,標題是《悲情女遭始亂終棄 說真話批負心遭判刑》一名女子未婚生子後遭男友分手,後來她得知在她之前也有另一名女子受到男方一模一樣的待遇後,她在臉書PO文:「讓兩個女子未婚生子,不負責任的男人。」「注意這個愛情騙子」,最後遭男方提告誹謗。

法院認定女子所述的是事實,但女子最終依誹謗罪被判刑,理由是女子PO文內容屬個人私領域。我不禁想:如果有被性侵的女學生在PTT公告自己被老師性侵的遭遇,最後被判刑的很可能不是那個犯案後手腳乾淨的狼師,而是蒐證不足的女學生?

 

但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防治家暴單純用救援或諮詢的方式處理是不夠的,強化整體社會救助體系,提早防治,才不會讓悲劇上演。若遭受家暴的威脅,撥打「110」「113」進行通報。

最後將小說《飄》(Gone with the Wind)一句台詞獻給曾經有過創傷經驗的人們「It's a very bad thing for a woman to face the worst that can happen to her, because after she's faced the worst she can't ever really fear anything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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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黑豆玄米小姐

  • 清大英文系文學組畢業,極度理性與感性,看過的日韓劇遠多於歐美影集。意外喜歡的飲品是黑豆玄米抹茶,最容易上癮的休閒活動是剪報。喜歡站在輕熟女的角度用心理學解剖每一段愛情的實驗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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