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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 2017

前妻的小孩仍擁有財產繼承權,不甘心的妳靜下心來想想…

作者 律師娘講悄悄話

2017/08/29 16:15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其實,從認識他以來,她一直知道他前一段婚姻的故事。

嫁給他,她也沒有其他可以挑剔的地方。

 

她沒有見過他的前妻,也沒有見過他和前妻的小孩。

那段過去,除了影子之外,她幾乎感受不到他們的存在。

或許是因為他和前妻離婚的時候,孩子太小了,而分手得太決裂,讓他們從此相隔兩地,不再聞問。

她一直以為自己可以忽略她不是他唯一曾經相許一生的人。

直到自己的孩子出生,她才想到,她跟他一起奮鬥的,前妻的小孩也有一份。

於是她問我們,有沒有一種可能,可以把他們所有的一切,只給她和他的小孩。

「除非,妳先生把財產都贈與給妳或小孩,自己名下沒有財產,否則,前妻的小孩永遠都有繼承權。」

「他不願意,連預立遺囑都不肯。」她恨恨地說。「我跟他拼了一輩子,到頭來他前妻的小孩也有份,這太不公平,法律應該保護我和我的小孩的。」

嘿!女人,聽我們說幾句吧!

你愛上的他,是他過去一切的總合。沒有身為前妻的她,沒有懂得愛妳、珍惜妳的他。
而他和前妻的孩子也是他的一部分。

 

錢是很微妙的東西,妳留給妳的孩子兩棟屋子,不見得會比留給他一棟屋子帶給他更多的幸福。

重要的是生活啊!

還記得你為什麼愛上他嗎?是那個曾經離過婚才懂得怎麼去愛的男人啊!

除去了那段婚姻,他就不是他了。

私心,人人都有,但愛上一個人,得有更多的包容,容得下他的過去,容得下他的累贅,容得下他無法斷絕的血緣之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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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文章來源: 影子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律師娘講悄悄話

  • 林靜如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 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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