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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 Aug
  • 2018

入錯設計慘業 遇到公家單位客戶不如離職回鄉種田去

作者 晴美

2018/08/03 15:40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辦公室小妹帶著同情的語調,提醒我與火爆男,下午要跟某地方機關開設計會議。這是第幾次?第七還是第八?我心一沉,有種不如歸去的感覺,坐在我旁邊的火爆男顯然也有同樣想法,他將滑鼠一丟,不耐煩地嚷著「現在離職還來得及嗎?」。

 

 

 

當初標到這大案子時,整間公司歡欣鼓舞好一陣子,老闆也大方地發給掛名首席設計的我和火爆男一筆豐厚的獎金。可是在案子進行三個月之後,我們只想棄械投降。

 

 

第一次踏入會議室,就警覺到情況不妙,課長、主任約莫八九位,卻沒有看到處長的蹤影。稍微了解一下狀況,知道這案子將由課長主任們先行審核,通過後才會送交處長。頓時心涼了半截,對提案者而言,這是最糟糕的狀況

 

 

這表示,參與會議的每個人都可以隨便地說說想法、天馬行空地提些意見,可是事實上他們的意見,無論好壞,都沒有任何參考價值。最終,只有處長的想法才能決定一切,但不論任何理由,他們一定會讓設計公司疲於奔命地修改N次之後,才會將稿子上呈。

 

 

 

而處長是單位最高主管,為了展現自己的高度與不凡見解,幾乎都不會同意第一次送上來的設計稿,他會要求照著他的想法再次重做,之前N次修改,幾乎百分之百是白費工。

 

 

我和火爆男互看一眼,兩人心裡都明白,接下來的日子絕對很難過。

 

 

果然前三次的提案會議,所有的人皆是一副不置可否的態度,要求我們回去再想想。沒有人願意給方向,我們只能大海撈針,不斷嘗試,希望可以抓出他們的想法。

 

 

 

到了第四次,總算A主任說話了「我覺得呀!我們是台北市的單位,所以主視覺上最好把台北市的形象也放進去。」在場的人都同意這個好點子。

 

 

我們照著A主任的想法,把台北市地標101大樓和美麗華摩天輪…等,放入主視覺後,這回換B科長說話了「我們為什麼要花錢promote別人呀!我覺得我們應該『這樣加那樣』。」整間會議室的人都用力地讚同,包括了A主任,他似乎忘了那個promote別人的好點子,是他提出來的。

 

 

回到辦公室,熬夜加班,聽從B科長的意思「這樣加那樣」地重做設計稿。再開會時,C小姐另有說法了,她拉高了嗓子,裝腔做勢地說「唉~唷!你們都照著我們說的做,自己都沒有想法,那這次我們什麼都不說了,你們自己想吧。」大伙又點頭同意,包括了B科長。

 

 

火爆男氣得髒話連連,而我連生氣的力氣都沒有,案子進行了快三個月,毫無進展,在主視覺沒有確定的情況下,整件案子完全無法動彈,結案時間眼看著快來不及,想到又要加班到天荒地老,只覺欲哭無淚。

 

 

 

我們絞盡腦汁後再次提案,設計稿在眾人手上傳了一回,這次D科長說「天~哪!我們說的話,你們都沒有在聽。」我面無表情地坐著,旁邊的火爆男滿臉通紅、脖子上的青筋直跳,我暗自猜想,明天報紙頭條會不會是「設計師提案不成,憤而行兇」?

 

 

不知是單位長官們覺得擺譜擺夠了,還是他們也警覺會有生命危險。這回,總算有人接著說「我想就先送去給處長看看吧。」這次,我真心感謝,大家都同意這絕妙的好點子。 

 

 

我跟火爆男疲憊地走回辦公室,本來想打賭,設計稿到了處長手上後,會改幾次?後來發覺這根本是在詛咒自己,於是作罷。火爆男說他考慮帶著妻小回鄉種田,起碼不用看人臉色,我沒有田可以種,我想去小七當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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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晴美

一個從小就很愛看書,人到中年突然想寫點東西的大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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