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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 2017

從乃哥事件來看:「權威」已不適用打罵羞辱…

作者 李又宗

2017/10/02 15:02
▲圖片來源/TVBS、唐從聖臉書

乃哥跟從從的事件延燒了一陣子,其實問題比較複雜,有很多新舊的世代因素交錯在一起,在我這個年紀的七年級,其實被情緒性羞辱也是很常見的事,每個七年級或多或少都有點經驗,我就講自己的兩個例子。

我記得我在念一間台北市的私立中學時,學校規定上課前5分鐘都必須要靜坐,我那時擔任評分員,每節課都要到國中部和高中部的一個班評分,看看同學們是否有乖乖坐好。

 

有一天,我到了一間高中部的女生班,一到門口,就看到一個女同學被班導師叫了起來,然後用極盡羞辱的方式狂罵,什麼下賤不要臉的字眼都出現了。

這位同學做了什麼錯事呢?原來是跟一名學長借外套,當然其中是有一些男女的小情愫存在啦,而且我們那間私校當時是嚴禁談戀愛的,不過借一件外套而已,就要被說下賤爛貨不要臉,這要是放在15年後的現代,那個老師敢這樣罵?

另外一個例子,是教我武功的師父,帶著我入行拍片,進電視台拍紀錄片節目。師父以前是比較傳統的師徒制出身的,底子硬功夫足,但是嘴巴比較壞一些,經常開玩笑,雖然罵起人來很難聽,但人很正派,我也不以為意。

有次我們去鳳山拍節目,師父扛著攝影機拍,我拿著相機在旁邊側拍,他大概是有點眼花了,以為我開了閃光燈影響拍攝,直接在現場舉起腳,就往我的肚子踹下去,我當下沒說什麼,我們就這樣拍完後離開現場。

走回飯店的路上,師父問我為什麼要白目開閃光燈,我回說沒有,不信的話可以回去看帶子,然後眼淚就不爭氣的掉下來。當然師父馬上是驚覺他錯了,馬上就跟我道歉,隔天還讓我睡到中午,算是彌補一些。

過了一段時間,我們談到這件事情,他還笑我是愛哭鬼,我也笑說,畢竟是被全國冠軍踹,痛是一定的,但師父也從此再沒在工作上打過徒弟,包括我。

我講這兩個例子,其實只是想講一件事,屬於從前的打罵羞辱的教育或言語,已經完全不合時宜了,現在法律也已經規定,不能再用羞辱性言詞對待別人,已經有很多公然侮辱的判例出現。

何況不管做了什麼,網路都會留下一切足跡,證據更是好搜集,每個人的手機拿起來都是一台監視器,受到不合理的對待還能自己開直播喊冤,只要人氣夠,新聞媒體都會樂得幫你宣傳,反正媒體也缺流量。

所以乃哥經過這次事件以後,應該也會驚覺今非昔比,往後也會更謹言慎行,現在所謂的工作倫理,已經很淡薄了,加上這個產業基層人員薪資這麼低,難免有些人會做出意外之舉,

 

這就是新舊世代的差別,必須要相互理解這是個什麼樣的年代,然後彼此修正,才能共存共容。

對了,當初我念的那間私立中學校長,後來還被媒體揭發了外遇事件,想當年他站在台上,口口聲聲對著台下一千名國高中生警告不能談戀愛,結果自己卻外遇,何等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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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10/03 10:40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李又宗

導演、影像工作者。2012年設立牡羊座創藝影像有限公司,並專司於影像製作,創作範圍囊括編劇、導演、動態影像攝錄、剪輯。曾任廣告編劇、大愛電視台節目企劃、後製導演,作品並榮獲紫錐廣告獎首獎、台南39小時影片競賽最佳劇情片等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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