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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 2017

校長嘆「代理教師很薪酸!和正職老師同工不同酬...」

作者 談談

2017/01/12 16:37
▲圖片來源/好享看影視娛樂提供

(作者/宋慶瑋:桃園市立福豐國中校長 )

教師與學生是學校的主體,教師請假自有一套請假規定,其所遺的課務與教學相關工作,必須有代理制度,避免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各校對於代理或代課教師,必須緊密的掌握,有時與時間賽跑,有時卻又苦無對策,這些都不是外界可知的祕辛啊!

●代理代課產生的原因

 

學校對於學期中教師請假、留職停薪、借調、或是控管缺額都必須有所因應,每年7月底前,在正式縣市介聘作業,以及教師甄試之後,所遺留出來的教師缺額,必須聘任代理教師。每年教育局召開的介聘作業裡,局端希望以5~7%控管教師員額,然因為少子化漸趨嚴重,控管教師員額逐年提高,有些縣市可高達10%以上。

除了控管缺額以外,留職停薪假如育嬰、服役、長期病假、侍親、進修、借調….等,也都需要聘任代理教師。其餘因為教師課稅「課多少補多少」政策之影響,無法聘任代理教師,校內教師超支鐘點又負擔沉重,也須外聘代課教師。

●代課與代理教師做甚麼?

外聘非正式教師有兩種,一為代課教師,另一為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單純是教學課務上的代理,課務以外的其他工作是不需負責的,其授課鐘點費薪資,是以「鐘點」計費,授多少付多少,又稱為鐘點代課教師,有課來、沒課離開學校,不受正式老師必須留校8小時的限制。

此種代課教師來源非常複雜,有退休教師、流浪教師、其他相關科系按鐘點計費的教師等,亦稱為Part time部分工時教師。另一種是實際上佔有學校缺額,上下班時間也都比照正式教師,工作內容與義務皆與正式教師相同,甚有許多學校運用此類代理教師兼任導師、協辦行政等職,可說便宜、好用,CP質很高。

●代理教師往往比正式教師好用

代理教師一年一聘,有教師證者可續聘,最多可達3年,有些學校乏人問津的苦差事職務,也都由代理教師擔任,如行政組長、社團指導或導師工作等,尤其國中的生教組長職務,粗略調查超過一半學校都是由代理教師擔任。

這些代理教師雖尚未考上正式教師,但其專業都是經過師資培育,教師檢定考試通過的合格教師,與正式教師並無兩樣,也有學校聘用代理教師作為導師救火隊,以及遞補正式老師意願不高的職務,尤有甚者,取代不適任教師的班級經營或課程教學,可說非常認命與辛苦,就因為尚未考上教甄,為了生計,也得聽任學校的種種安排。

近年由於少子化嚴重,控管缺額增加,正式教師缺額減少,許多縣市不辦理正式教師甄試,因而造成代理教師需求量增加,有些科目或偏鄉地區,開學仍招不到代理教師,值得主管機關想出對策。

●代理與正式教師同工不同酬

各縣市對於代理教師待遇的規範不盡相同,同為代理教師,有些聘期與正式教師相同(數量較少),多數縣市採八月底至隔年七月初給薪,聘期只有10個月或11個月(尤其是縣、市立學校很常見)。

換言之,多數代理教師一年只拿到10個月又幾天左右的薪資,等於暑假兩個月期間被迫失業,而欲請領失業補助時,被以「假性失業」,或是「兩個月後會有工作」(即使尚未確定能有新工作)等理由百般刁難;同時間卻因為這兩個月的「失業」而收到國民年金繳款通知單的尷尬現象。

依照代理教師聘用條例,每個月受聘一日即算年資一個月,也就是八月底與隔年七月初有給薪,這二個月就算完整年資,合計代理教師就滿一年年資,但是薪水卻只有10個月又幾天,政府真的省很大啊!有些縣市允許兼職行政的代理教師,給薪到7/31日,但畢竟是少數,可見得這是地方政府的權力,應該全國統一制定才對。

●苛扣代理教師,卻徵調正式教師,合理嗎?

 

教育部105學年已規畫有3530名代理教師員額由中央補助,均以13.5個月(含年終)編列,就是盼以政策引導各縣市能給代理教師完整一年的聘期,以穩定教學現場人力;國教署未來會再和縣市政府討論,鼓勵各縣市提升代理教師待遇。然而教育現場是,代理教師的待遇仍停頓在舊有的思維裡,沒有長進,教育部應加詳查才是。

或許由於統合視導等業務的爆量,縣市主管機關大量徵調正式教師到局端兼職行政事務,尤其候用校長或是教師、主任,這些被徵調的教師,其原校遺留下來的課務,都以代理方式承接,或以代課方式消化其課務,這些作法也是地方政府的「省錢之道」,可說精打細算。

●代理教師的薪資摳很大

公立學校教師薪資包含二大項:薪支奉額與學術研究費。若因兼職職務,得加領主管加給(依薪額給付)或導師費(3000元/月)。代理教師薪額級別依據學歷訂定,是否修畢教育學程及取得教師證,作為支薪的標準。碩士以上畢業,未取得教師證,比照大學畢有三種情形,然未取得教師證者,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支給代理教師薪額給付如下表:

 

大學畢未修學程

大學畢修畢學程未取得合格教師證

大學畢修畢學程取得教師證

碩士畢修畢學程取得教師證

博士畢修畢學程取得教師證

薪額

 

170

180

190

245

330

獎金

年終獎金:1.375個月(1.5個月*11/12);考績獎金:無;不休假獎金:無

保險

正式教師:公保;代理教師:勞保(不適用勞基法)

晉級

 

正式教師年年晉級;代理教師年年都是最基本薪額,無晉級

事假

5天/年(超過扣薪)

病假

14天/年(超過扣薪)

行政

特休:無(因未滿一年);國旅卡:無;薪額230以下組長加給3740(無晉級,不會增加)

喪假

3-7天有薪假(不同親等)

婚假

8天有薪假

>>資料來源 宋慶瑋整理

由上表可知,代理教師每年僅有10月又幾天的薪水,雖然年資可以採計一年,但就是少掉了近2個月的薪資,以及少掉了0.125個月的年終獎金,還有1個月的考績獎金,因實際服務年資未滿一年,也少掉了。而擔任行政工作者,特休假與國旅卡全無,更令人氣餒的是,年資採計因為中斷,所以續聘的代理教師,每年都是以最低薪資聘任,林林總總的設計,政府真的摳很大,代理教師敢怒卻不敢言。

●代理教師兼行政摳最大,最不友善

報載行政逃亡潮此刻在全台上演,校務經營非常困難,各校在此窘境下,不得已商請代理教師兼職行政,早已是常態,正式教師有權力拒絕不喜歡的行政工作,如國中的生教組長,是一個吃力不討好、早出晚歸、假日排班聯巡、處理棘手的輔導管教問題…,正式教師視為畏途。

體育組長經常假日及出差跨縣市帶學生參加比賽,教學組長面對調、代課,要與老師周旋協調…等,這些行政工作都讓正式老師退避三舍,因而代理教師便宜又好用,有些續聘代理教師年資竟可長達十年以上,顯見續聘代理教師受到學校的肯定與重視。

比對代理與正式教師,差額在國旅卡16000元/年、考績獎金1個月、年終獎金0.125個月(補)、月薪2個月(補)、年資累計主管加給(補)、不休假獎金0.5個月…等,總計兼職行政代理教師短少了約15萬/年,未兼行政代理教師短少了約11萬元/年,政府對代理教師很不友善,摳最大。最困難的,正式教師不喜歡做的工作,都由代理教師擔任,卻不給滿待遇,真為代理教師叫屈。

●代理教師表現良好,可長期續聘

代理教師的聘任優先順序為:第一,具有教師證;第二,修畢教育學程尚未取得教師證;第三,未修過教育學程。倘若學校地處偏鄉,或是某些科目師資來源不足,常有招聘代理教師卻無人報名的窘境,學歷順序標準的要求會不斷地往下降,這是教育現場的實況。

代理教師能長期在同一個學校服務,是乃與學校的合作關係良好受肯定,而且學校在考量行政或導師職務時,有時代理教師更具熱忱與有績效。如前所言,因少子化正式教師缺額減少,已取得教師證尚未成為正式教師的代理教師,其實與正式教師沒有差異,甚至其積極度、配合度與專業性,往往勝過正式教師,因為代理教師一年一聘,表現不佳者,隔年不再續聘,能再續聘,自然有其優點。

●合理代理教師的待遇,讓代理教師有尊嚴

代理教師的缺額是制度產生的,如果控管缺額全部聘滿,政府的開銷更大,利用代理教師緩和超額壓力立意甚佳,然長期苛扣代理教師的權益,主管機關似嫌為德不卒。正式教師與代理教師理應有所區隔,但輕視、摳很大的代理教師待遇,卻也讓人覺得太過機關算盡。

對於代理教師,應該檢討給付標準,給予更友善的待遇,一、續聘者可以累進年資。二、薪資採計日期應更寬鬆,尤其兼職行政與導師(畢業班導師除外),應該都到7/31日。三、續聘兼職行政代理教師起薪日應自8/1日起算。

四、兼職行政代理教師應給予國旅卡及不休假獎金。五、兼職行政主管加級應採年資累進計算。六、年終獎金核實給付,考績獎金也應考慮適度發放。以上均須徹底檢討,給予代理教師同工同酬的待遇。

代理教師不是小媳婦,不需要苛扣其待遇,能讓學校續聘,都是表現優良,甚至表現超越正式教師,主管機關必須重視,中央補足的經費,地方政府有義務履行,還給代理教師公平合理的待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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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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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1/17 16:20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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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談她的愛、他的心;談我的友誼、妳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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