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 Nov
-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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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鄧如雯家暴案屆滿23年,對照現今社會對女權的尊重與重視有著天壤之別。即使從1990年已開始推動兩性平權,卻仍在1993年發生了令人遺憾的殺夫事件。
鄧如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在服刑一年半後獲得假釋出獄才得以與小孩團聚。臺灣因此於1998年促立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生成,女性才擁有擺脫家暴痛苦的枷鎖,在政府的幫助下保障自己安全與權益。
台灣早期的嫁娶幾乎是沒有自主權的,尤其是女性還得面臨婚姻的框架並一概接受束縛與教條。作家廖輝英所著「油麻菜籽」,藉由與侯孝賢導演的共同編劇,電影中清楚的呈現出當時女人家卑微的處境。在更早之前作家黃春明「看海的日子」中白玫的遭遇,更是將女性的柔軟堅韌刻劃的淋漓盡致。
在二次大戰戰終初期頗為流傳的歌曲歌謠「生活苦」,在日曲台詞的催化下貼切的傳遞出女性的悲哀。殷切期盼的丈夫從海南島的戰爭歸來卻失業,孩子嗷嗷待哺不得已,淪落在燈紅酒綠成為煙花女,被社會殘忍汙名化。
可在這些血淋淋的歷史與故事裡,台灣女權在2016年有得到了真正的尊重與落實平權了嗎?
我們不得不承認在台灣社會風氣之中依然存在著性別歧視。女性因為不符合某一些既定的期待而被迫冠上母豬的代名詞,僅僅以性關係複雜、拜金、思想過於自我來判定女性的優質於否。但這樣的條件套用在男性身上,卻沒有在性別上被過度譴責。
同樣的,同志心靈裡的女性在臺灣也同樣受到了壓迫,甚至活在女性軀殼的男性靈魂也遭到嘲諷。無論肉體的表徵或靈魂的具現都被深深的主觀意識與刻板印象侷限與不認同。臺灣人官腔的喊著兩性平權口號,卻連最基本的相互尊重其個體的觀念都需要被教育。
市政府掛上了絢麗奪目的彩虹旗,藉繽紛色彩讓人民正視自己的瑕疵。
臺灣要成為進步的新時代社會,政府就該思考能否拿掉多數人對性別既定的成見與傲慢?這才是落實兩性平權的主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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