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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y
  • 2017

夫妻間,配合對方只徒增壓力!「各自獨立」才是快樂的基本原則!

作者 時報出版

2017/05/23 15:05
▲圖片來源/《夫妻那些事》劇照

和男先生的伴侶玲子小姐(假名)與他同齡,兩人是相親結婚。在她跟隨拚命三郎和男先生的同時,一週也會去自營業的娘家幫忙3次。雖然平日和男先生幾乎不在家不清楚狀況,但玲子小姐似乎也過著相當忙碌的生活。兩人之間隔著兒子保持平衡,打造了一個圓滿的家庭。可是,一旦兒子不在了,兩人就失去了共同的育兒目標,平衡關係開始出現微妙的崩解與隔閡。

覺得很突兀的時間,是兩人去歐洲的時候。一家三口去旅行時,他們會配合小孩安排行程,所以不會在意,但是一旦只剩兩個人,他們就會為了「要去哪裡」而意見對立。「例如去倫敦的時候,大英博物館是我不能錯過的景點;但是內人就想去看歌劇或購物。時間充裕的話,可以一起去對方想去的地方就好,但是時間如果不夠就互不退讓。」

 

當然,因為和男先生熱衷於研究昆蟲以及社會福利活動,去研究主題的泰國偏僻地區,或是去臺灣找金龜子、在緬甸附近的深山露宿之類的旅程,玲子小姐從來沒陪他去過。他們彼此體諒,應該「讓對方自由去想去的地方」。

「雖然內人和我喜歡的方向不一樣,但她也喜歡旅行,她去過英國、法國、西班牙,以及美國的佛羅里達和紐約,她會自己找廉價的機票去2到3星期。聽說她會去美術館或音樂會,或是在當地的超市買適合自己的商品。」獨自購買廉價機票而且單獨行動到國外旅行需要外語能力、判斷力,以及能夠堅強地自己處理事情。在某種意義上,這是因為在漫長婚姻生活中,獨自一人的時間很長,處理事情全憑自己判斷所養成的能力。

就是這種達觀以及對彼此的體諒,為現在這種保持適當距離的「卒婚」帶來安定。夫妻應該任何事情都能互相體諒,感情融洽,因為不管在哪都有我是我、你是你的明確界線,才能貫徹專屬自己的生活方式,不把對方拉進自己的領域,也同意對方可以自由做想做的事。

「雖然內人也曾對我提出希望我怎麼做的要求,但被我拒絕了兩三次。我們為此爭吵了幾次後,她和我都有了新發現。我們察覺把理想的家庭模式勉強套用在我們身上,或是把對方拉進自己的領域,是多麼不自然。因此決定採取共存共榮的方法,能夠合作的地方就一起努力吧。」於是他們就轉成「各自本分分明」的生活方式。

話說那時候和男先生也這麼想:

「因此我覺得各自獨立是基本原則。也必須做下廚、打掃、洗衣這些事才行,為了自由做想做的事並實現自我,男人也必須獨立做好身邊的事。」

他平日能夠獨自生活,似乎也是此時下定決心的結果。玲子小姐可以獲得隻身去旅遊二到三星期的自由,若非和男先生可以獨立生活,她也不可能「自由隨心所欲」了。

「雖說如此,我打掃是簡單了事;吃的也幾乎外食;洗衣則是洗自己的衣物。」和男先生的朋友中,有人是「一邊發牢騷抱怨」,一邊和妻子兩人去旅行。因為他一個人什麼都不會,所以只好請妻子陪同。

據說他對這位友人建議:「你要不要自己處理自己的事?這樣你就能自由去想去的地方,也不會對對方有不平不滿了。」對方卻回答:「因為我不想自己做瑣碎的雜事或家事,才會照舊和老婆一起去旅行。」世上有很多像這種無法獨立處理身邊事務,因而無法離開妻子的丈夫,以及無法獨自行動,而總是和丈夫或某人一起行動的妻子。

很多男人「為了實現自己想做的事」而需要妻子幫忙,或是一切家務都要妻子負責。「彼此都能各自隨心所欲實現自我」,為了暢快地實現這個目標,需要處理生活的能力,以及不拘束彼此的果斷態度。

 

「畢竟人到了最後還是孑然一身。」和男先生爽快地如此說道。

( 作者 /杉山由美子:曾任職於鐮倉書房《Madam》、日經Home(現為日經BP社)《日經Woman》編輯部,現為自由作家。除了職業婦女、親子教養等主題以外,也廣泛於教育相關的主題進行執筆、採訪活動。)

>>本文出自《卒婚:不離婚的幸福選擇》一書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05/23 17:42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時報出版

1975年1月創立,陪伴大大小小的讀者走過生命各個歷程。出版品包括文學、人文社科、商業、生活、科普、漫畫、趨勢、心理勵志……等,活躍於書市中,累積出版品五千多種,將「時報出版」打造成華文出版界的領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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