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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
  • Apr
  • 2016

誤解「社會運動」等同傷害「受害家屬」?

作者 張競

2016/04/06 12:27

偶發性之社會不幸事件,卻造成社會大眾對於特定社會運動之反撲,這可能是我們面對社會傷痛,所始料未及之遺憾插曲。但就遭遇事故當事人家屬來說,這整個過程,卻會一再地撕裂傷口,同時會使對立各方更加意氣用事,最後僅會壓縮我們這個社會理性討論空間。

▲示意圖/社會運動。/TVBS資料畫面

 

(作者/張競

臺灣是個充滿各種社會運動訴求的社會,所有透過社會運動所闡述與主張之理想,有些是基於個人所曾遭受際遇,因此想到倡議建構機制,以人飢己飢與人溺己溺同理心,希望避免再有人受到同樣傷害。

但是亦有些人是從本身學習過程中,看到已經存在的案例或事證,覺得我們本身社會可以師法,因此才希望書本知識與社會實踐結合,來為他人創造更大福祉。許多年輕學子負笈他鄉進修,亦是基於此種心理,作為報答國家社會之方式。

當然也有些社會運動是掛羊頭賣狗肉,隨便找到個口實,希望藉由鼓動群眾,讓政治對手無法依法行政,並且藉此獲取同情票源。像此種情形,早有社會評論家具體說出諸多實例,戳破這些見到藍綠會轉彎,敵我待遇有差別之醜陋真貌。

許多社會運動者往往會因本身倡議崇高理想,因此自認身處道德規範制高點,動輒對於反對其觀點者,用許多不堪言辭加以譴責。更有社會運動者認為,由於所倡議目的具有高度道德性,因此在使用手段上,就算不太符合法理或人倫道德,都認為瑕不掩瑜,作為自我原諒之藉口。

普羅大眾對於社會運動,經常會認為參與其事者,憑空想像亂主張診斷失誤投錯方。同時還認為此等人士只會堅持己見,卻從未考量到整體配套措施,就像個任性孩子只會討糖吃,對於家中父母無米下鍋,卻從來不知體察與諒解。

對此觀點,其實也要幫社會運動者講個公道話;只要立意良善處事公平,堅持特定信念是每個社會公眾權利。但若欲將所持信念加以實現,並維持社會正義與防範負面作用,這是主政者要勇敢背負起之十字架。若要社會運動者處處設想週延後,才能有所主張,那乾脆直接就讓社會運動者來當家作主,讓您執政又有何用?

針對社會傷痛事件受害者雙親,網路不斷謠傳其本身亦為所涉社會運動支持者,這其中不乏幸災樂禍嘲諷,亦有人刻意逆勢操作,強調本身是受害者,其亦不改初衷,運用反向論述,來鞏固此項社會運動贊同人士心理武裝。更有諸多發掘特定案例,強化對此社會運動反撲力道,不論內容真偽,但辯論過程卻消耗掉整個社會對受害家屬的基本尊重。

朋友們,因個案而顛覆法則,將會產生嚴重後果;請以理性論斷是非,更要以感性關懷生靈。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來稿、推薦作者、討論文章,歡迎寄至vanchang@tvbs.com.tw或上 T談談

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張競

中華民國榮民,曾任海軍中權軍艦艦長,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績優畢業,英國赫爾大學政治學博士,目前在大學執教國際關係等政治學門課程。勤於媒體針砭時政與探論國際現勢,亦經常接受媒體電訪;偶爾出席政論節目,評論政軍議題。著述文稿課題廣泛,獲得讀者極多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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