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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虐童的同時,我們更該正視台灣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

作者 羽茜

2015/07/2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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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達志影像

 

(作者/羽茜

2015年4月,警方盤查違停車輛,發現車上一對男女正吸食毒品,還有一名兩歲男童臉部發黑、瞳孔放大、傷痕累累,疑似遭虐打導致重傷昏迷。

5月,一名父親將兩個月大的男嬰託給堂嫂照顧,堂嫂在嬰兒哭鬧時情緒失控,將嬰兒手拉至頭部導致嚴重骨折。

5月,一名出生不到十天的男嬰,在滂沱大雨中被裝在購物袋裡丟棄在汽車後車輪後,發現時雨水已淹致口鼻,嚴重失溫險死。

5月,一名出生不到一天的女嬰被丟在屏東土地公廟。

6月,一名少婦在和丈夫爭吵後,把三個月大的男嬰丟入龍潭大池。

6月,花蓮一名三歲女童,被阿姨及其同居人重傷頭部致昏迷。

7月,新竹一名一歲大的女童,被親生父親用枕頭悶死。

7月,一名十七歲小媽媽,將三歲與一歲的小兄妹託給舅公後不聞不問,期間三歲男童頭骨被打到粉碎,顯然遭惡意凌虐致死,而小妹妹則因為長期缺水與食物,被發現時已經奄奄一息。

今年才過了一半,已經有好幾條小生命,在成人的惡意、冷漠、遺棄與暴力下重傷或死亡,整理這些新聞時我無法控制眼淚,發現如果要再回溯到三月之前的案件,恐怕一篇文章的篇幅都不夠寫。

 

我無法想像這些不到三歲的嬰幼兒,如何面對這個世界的殘忍,飢餓、寒冷,窒息與疼痛,他們可能在發出哭聲時就招來一頓痛打,直到死亡再也無力發出聲音為止。

孩子尋求父母的愛是一種生存本能,剛出生的嬰兒就懂得尋乳,尋找母親的懷抱和奶水,也因此,一個嬰兒如果沒有愛他的父母,命運之悲慘可以想見,看到這些案件中受苦受難的孩子,我們甚至會悲觀的想,或許,離開這個世間對他們是一種解脫,但,真的是如此嗎?

被虐、被遺棄,運氣好一點點的苟延殘喘,帶著無法復原的腦部傷害、發展遲緩、肢體殘障而存活下來,運氣差一點點的三歲前就死亡,這是台灣社會受虐孩童的唯一命運嗎?

很顯然的,有些父母沒有資格擁有親權。親權,指的是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至第一千零九十條所規定的父母與未成年子女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權利保護他們的生命安全與身家財產,同時這樣的權利也是一種義務,父母「必須」這樣保護他們的孩子,否則就是犯罪。

台灣目前的問題就在於親權的權利面受到保障,但親權的「義務」面則完全沒有受到監督,也就是說,如果父母沒有盡責教養或保護孩子,甚至傷害孩子,台灣社會監督的力量不夠,而只能做事後消極的懲治(屆時,孩子通常已經受到無法挽回的傷害或死亡了)。

我曾經在《天下「有」不是的父母》一文中提到,我們必須要夠雞婆,提高警覺去注意同社區內是否有孩童異常的哭鬧聲、有過瘦、營養不良、衣著骯髒、身上有傷痕的孩子,一但發現,積極通報相關單位,督促政府持續關切這些家庭。

而除了提升「保護孩童、人人有責」的意識以外,我認為要積極預防此類事件的發生,政府就不能再忽視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

依法,在公部門從事保護性業務的社工(保護性業務即包括了兒童及少年虐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必須要定期訪視個案家庭,由於政府人力不足,這些家庭會被轉介給民間機構,但公部門社工仍須扮演個案管理者的角色,積極追蹤個案是否能重返家庭,或者是需要其他處遇。

也就是說,公私部門的社工站在最危險也最重要的第一線上,監督最可能發生虐童、傷害兒童或青少年的家庭,監督這些父母是否有資格行使親權,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讓法院判斷是否要將孩童轉往其他機構或家庭,是避免虐童案的第一道防線。

但台灣社工人力嚴重不足,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在民國99年時,台灣人口約為兩千三百萬人,但公部門的社會工作專職人員數只有大約2579人,這意味著台灣每一位公部門社工的服務人口數高達八千九百一十八人!

 

再以同樣民國九十九年度,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通報個案人數為例,這一年上半年度,新北市通報疑似違反兒少福利法的個案就有2465人,但新北市公部門的社工專職人員只有307人,等於一個社工手上就有八十多個潛在危機家庭需要定期訪視和追蹤,就算每天探訪一個家庭,也要快三個月才能看完。這種情況,就像一個人同時在看顧著八十幾個壓力鍋,如何能有效避免爆炸呢?

要避免再有兒童受虐,需要社工長期追蹤這些潛在危機的高風險家庭,但社工人力不足,導致每位社工負荷過重,社工的待遇與薪資福利也不佳,在身心壓力大又沒有足夠回饋的情況下,誰願意做社工呢?

我有很多做社工的朋友,懷抱關懷弱勢家庭與孩童的熱血,投入公部門或民間團體擔任社工,最後,還是因為長期壓力與待遇上的挫折,轉投入其他行業,當我們在感嘆台灣有越來越多不配為人父母者時,我希望這些虐童案件,能夠喚起政府與民間對社工人力不足問題的重視。

根據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的資料,內政部已在幾年前提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但地方政府以經費不足等理由,導致從事保護性業務社工的人力聘用還不到編制的一半,在我們譴責這社會上有人不配為人父母時,我覺得更應該要譴責的是,遲遲不解決社工不足等問題的政府,畢竟,只有盡速補足社工人力,補足社工人力、提升社工工作條件、建立社會大眾對社工專業的尊重,才能有效避免虐童事件發生!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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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羽茜

  • 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曾任編輯、英日文譯者,熱愛寫作,覺得閱讀和寫作就像空氣一樣不可或缺,著有散文集《成為母親之後》/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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