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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
  • Jun
  • 2017

「我只是一時鬼迷心竅...」老公外遇求情,呂秋遠霸氣揭出軌背後心態!

作者 呂秋遠

2017/06/06 10:57
▲圖片來源/《超能對決》劇照

呂莉絲偶像你好,我是你的超大大大大粉絲,我想舉手發問,請問您相信男生說「只是一時鬼迷心竅(兩個月),我以後絕對不會再做對不起你的事,我知道錯了,你無法原諒我沒關係,我會用一輩子彌補你,時間會證明一切」這種鬼話嗎?

世界上真的有劈一次腿然後就收山的人嗎?到底要怎麼知道他到底是真心悔改還是只是罪惡感導致的獻殷勤?要在一起多久你才能了解一個人?我以為我們很了解彼此,其實是因為自己太單純所以很容易被了解所以很好騙?

 

我好多疑問但是不知道從何開口,希望能聽聽您精闢的分析見解,謝謝您。

_____________

這位姊妹,不知道你是否認為,「寧願相信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一張嘴」?坦白告訴你,我不認為。因為,根據我個人的經驗,真的有鬼,而且人,不分男人或女人,其實都一樣,不見得可信。

結婚以後,每個人都有機會外遇,只是當下有沒有下定決心出軌而已。有些人,即使金城武或是周子瑜出現誘惑他,他的眼裡也只有配偶一人。但偏偏也有許多人,只要是主動前來,他就來者不拒;尤有甚者,千方百計去誘惑別人,即使花名在外也在所不惜,也多有所見。

讓我來分析一下你先生的道歉:「只是一時鬼迷心竅(2個月),我以後絕對不會再做對不起你的事,我知道錯了,你無法原諒我沒關係,我會用一輩子彌補你,時間會證明一切。」翻譯成白話文就是:

「我不過就是不小心、不是故意的跟別人談感情與上床了2個月,我以後原則上不會再讓你抓到,關於這件事,你記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誰記性好誰倒楣,你要是決定不原諒我,後悔的是你,請自己看著辦。」

看,我這樣是不是比較簡單明瞭、單純易懂、老嫗皆解?

說實在話,我沒有不相信他,只是會不會再犯,其實我真的沒有很介意,會就會,不會就不會,未來搞不好是你外遇,幹嘛急著承諾什麼事?未來誰會怎樣誰不會怎樣,有誰會知道?未來的事情,誰能保證?他在跟你結婚的時候,不也是保證愛你一生一世?結果呢?結果呢?結果呢?

所以,你必須考慮的事,不是他以後會不會再犯,而是你還要不要這段婚姻?如果還要,如果再犯,你要怎麼辦?你要想的是這個問題,而不是相信他未來不會再犯。

要不要這段婚姻繼續下去,不是取決於他會不會是外遇的慣犯。我坦白告訴你,就算他是,有的人就是死纏爛打,還是要這段婚姻,你覺得是什麼原因?

 

沒為什麼,可能是為了沒安全感、可能是為了害怕一個不可知的未來,更可能是,自己已經死心,覺得婚姻的本質,就是不斷的打破婚姻的本質。所以,請想清楚,你要這段婚姻的原因是什麼,不要的原因又是什麼,下好離手,不要後悔。

如果你還要這段婚姻,而他也突然發現自己深深的礙著你。我要你做一件事,就是請他簽署切結書。這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所以請多加利用,在往後的婚姻生活,非常好用。

1.請他在先寫下在這段期間內,跟這個人如何認識、如何交往、發生過什麼事、有沒有做愛、地點在哪、次數幾次、姿勢為何、這段感情為何結束等等,不要用打字的方式,而是通通親筆寫下來。如有半句虛言,願受天打雷劈。

2.接著讓他承諾,未來如果與任何人,不論異性或同性,有任何超越友誼的關係,包括曖昧簡訊、牽手、接吻、擁抱、性行為等,一經發現,必須按次數,每次賠償新台幣1百萬元整。

3.請他把現在值錢的動產、不動產交付或過戶給你,同時在協議書上承諾,這是給你的損害賠償。

4.不要寫「日後如果因為外遇離婚,小孩監護權給你」這種規定,這是沒用的。未來如果判決離婚,法官還是按照兩個人照顧孩子的親密度判斷,協議書上的規範對法官不起作用。

5.關於財產,除非你以為對方已經不會有錢,否則不需要現在就去登記財產分開,就讓他慢慢的為這個家服務,而且日後有萬一的時候,你還可以繼續取得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

6.下好離手,如果對方真的願意簽署這份協議書,請讓這件外遇的往事隨風而去,不要一直拿著這件事挖苦另一半,或者是耿耿於懷,不願意讓事情過去。這樣感情不會好,趁著這次離婚也就可以了。

7.協議書要藏好,最好放在娘家,不要放在家裡讓小孩或是他翻到。小孩會以為你們要離婚,他會把這份協議書拿來摺紙飛機。

8.  3秒鐘的快感,30年的痛苦。愛上別人是一件無可奈何的事情,但是請先離婚以後,再來海闊天空,否則只會害到很多人,只有律師賺錢而已。

 

9. 悔改請真心,離婚不是末日,也不會審判。有些人就是不適合婚姻,這不需要內疚,但是如果不知道自己適不適合婚姻,卻盲目的決定結婚,最後再來上演背叛的戲碼,很沒意義。

10.雖然歲月總是匆匆的催人老,雖然情愛總是讓人煩惱。雖然未來如何,不能知道,現在說再見,絕不會太早。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文章來源: 呂秋遠臉書
更新時間:2017/06/06 12:03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呂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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