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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Apr
  • 2018

就算已經上過床 也不要盲目認定對方是Mr. Right

作者 高寶書版

2018/04/12 17:53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在一夜情盛行的年代,即使和對方發生性愛,未必代表兩人已經有足夠程度的了解,到可以互許終身的時候,衝動的性愛關係,不等同於天長地久的許諾。

 

 

聽到堅持捍衛女權的亞菁說:「當然囉,要做愛之後,確定對方身心都健全,才能真正認定對方是可以跟我廝守一生的人!」時,很多參加聚會的女生都點頭如搗蒜,覺得她講的話很有道理。

 

再多觀察一下,聚會中的人大部分都已經是年近三十的女性了。對於更年輕世代的女孩來說,身處「做愛」猶如「打招呼」的年代,如果發生過還算滿意的性愛,就認定對方!老實說,這個觀念還滿危險的。

 

沒錯,兩人交往時,性愛在關係發展和認定上,是某種很有指標性的里程碑。例如:上床前強調:「我不是那麼隨便的人!」表示對性愛對象有所挑剔、或對性愛有所堅持。彼此能夠進展到肉體關係,已經是很慎重的選擇了。

 

對於新世代的男女而言,交往後的初次性愛,畢竟只是雙方誠意的表現,頂多只是「願意和你試試看」而已,千萬不要存著「和我發生過關係,你就必須要對此負責!」的念頭,否則自己會很痛苦,對方也可能辜負你的期待。

 

若想要多用點理智去談戀愛,就要試著把「性愛」和「認定」切割開。當然,並非「性愛」不重要,大家可以抱著玩玩的心態;而是要強調:「性愛」並不是「認定」對方的儀式。

 

 

換句話說,即使和對方發生性愛,未必代表兩人已經有足夠程度的了解,到可以互許終身的時候。尤其,當一夜情盛行得像吃宵夜那麼輕率,衝動的性愛關係,絕對不等同於天長地久的許諾。

 

至於,交往到什麼時候,才認定是他?答案有很多種型態。

 

如果說:「第一眼就認定!」後來也真的相守一生,果然是緣份天注定,比中樂透的機率還低。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若是一次爭吵後的和解,或某段患難過程後的啟發,驀然回首才認定彼此是可以廝守的人,會因為有過一些相處或溝通的基礎,而讓「認定」具備理性判斷的意義,不是太過於感性的一時興起,更不是激情過後的一時「性」起。

 

 

愛萍的經驗最慘痛,她跟男友發生過幾次激烈的性愛,沉溺在肉體的歡愉裡,就認定是他,兩人決定同居。為了方便照顧,她請男友搬過來她承租的小公寓。

 

三個多月以來,平常兩人各忙各的,上班、下班,假日就窩在家裡看DVD、睡覺、做愛。男友自稱因為工作關係,常需要輪班或加班,夜宿公司的次數愈來愈多。

 

愛萍開始覺得情況有異,追蹤他手機的通聯記錄,深入調查後發現,他其實是個有婦之夫,太太留在鄉下照顧一家老小,他趁機偷腥。

 

夢醒之後的愛萍,嘲笑自己太天真,連對方的家世背景都沒弄清楚,竟然急著說:「我認定是你!」

 

這樣的認定,實在太過於盲目,難怪會與幸福失之交臂。

 

 

認定,必須認識清楚之後才能承諾。尤其,千萬不要在親密關係發生的當下,裸身裹著被單就跟對方說:「我這輩子認定的就是你!」

 

認定一個人,就像蓋房子要打地基。要透過相處而了解彼此,有了穩固的基礎,才能建構幸福的城堡

 

(作者/吳若權:政大企管系畢業,曾任職IBM、HP、Microsoft等知名企業。現為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心理諮詢師,通過世界精品咖啡協會(SCA, the Specialty Coffee Association)「義式咖啡師(Barista)」、「金杯萃取理論師(Brewing)」、「咖啡烘焙師(Roaster Pathway)」認證,並任多家企業行銷及管理顧問。

 

>>本文出自《我的愛情,我說了算!》一書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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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寶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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