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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 Feb
  • 2018

沒有到手的愛情,是不是令妳難以忘懷?

作者 書是活的

2018/02/21 17:23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搞曖昧

 

沒有到手的愛情,韻味最深長;停留在曖昧期的愛情,最大的好處在於不用想未來,只要享受現在。 

 

 

劈腿已經不時髦了,現在最時髦的感覺是搞曖昧。小蘋二十歲,暑假在加油站打工時,認識了志鴻,兩人朝夕相處,彼此都很有好感。

 

志鴻總是保持著微笑,像一個小太陽,不管工作再辛苦,因為可以看見他,聽見他的噓寒問暖,小蘋每一天都活得很有動力。每天早上,她會記得多幫他買一份早餐,而他也總會留心幫她照應一下工作。

 

最快樂的事情是,彷彿有一種默契似的,星期天早上,他總會請她看一部電影。他說他姐姐有一張免費的某大戲院贈票卡,不看白不看。

 

在戲院裡,她會把頭枕在他的肩上,而他也偶爾會把下巴靠在她頭上。臉紅心跳,更勝任何耳鬢廝磨。這就是曖昧。

 

小蘋其實老早有了男朋友。她是個天真的女孩,好幾次想要暗示志鴻,其實身邊有別人在,但又曖昧得不讓男友來接她下班,因為到上班的第三個禮拜起,這就變成志鴻的專利。

 

 

她喜歡坐他的機車回家,把手環在他的腰上,心跳得好快,卻又假裝一切很自然。直到有一天,她發現了另一個女孩。原來,不只她有個他,他也有個她呀。

 

那個女孩是他的大學同班同學,某晚專程等他下班,她雖然熱烈的招呼著她,和她親切的聊天,但心卻像鏡子摔在地上一樣,碎裂成千萬片。

 

之後,曖昧依然甜美,但已經多了雜質,兩人之間的關係,沒有再進一步的可能。她還是很珍惜和他打工的時光,但她知道,當學期開始,當秋天的意味漸漸濃稠,這一段曖昧就會因此而結束。

 

她對我說:「妳曾有一本書,叫做『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麗』,我現在終於知道,沒有到手的愛情,韻味最深長。」沒有真正到手卻不能放棄的愛情,叫做「曖昧」。

 

還停留在曖昧期的愛情,最大的好處在於,雙方還在呈現自己最美好、最溫柔、最善良的一面,不用想未來,只要享受現在,還不需要經歷人性的真正考驗,也不必為謀合彼此習慣而費盡心力。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寧可失身,不可嫁人

 

太浪漫的相遇,常使彼此看不清社會男女地位差距的實際面,與其閃電論婚嫁,不如只享受激情剎那。

 

有人傳了一個「女人的幸福守則」給我,信件的源頭應該是從大陸發過來的,裡頭有三個「守則」,還滿有趣的。

 

比如:「寧可嫁老,不可嫁小。」——如果對方只有二十出頭,那麼,可以失身,不可結婚,隨妳怎麼玩都可以,但是嫁給這種小毛頭,必然有苦頭。

 

不過,所謂的老,也不可太老,此文提出的男性最值得嫁的年齡是三十三歲。這個年齡,事業穩定,脾氣已有磨練,體力也還好。

 

 

還有,女人在有幾個條件不同的伴侶追求時,常會問:「要找個有錢的還是沒錢的?」作者的答案是:「要找個會為妳花錢的。」

 

沒錯,有的人很有錢,卻捨不得自己的女人幫他花錢,這豈不是比嫁個窮光蛋更嘔嗎?

 

但聊天時,名作家吳若權在這一點上,提出他的看法:「不對,要找個有點錢而且願意在妳身上花錢的。如果他沒錢,卻很會在妳身上花錢,將來債台高築,倒楣的還不是他的女人!」

 

另一條是「離過一次婚的男人是塊寶,離過兩次婚的男人是根草。」——作者的意思是說,有的男人也許遇錯了人、年輕時草率結婚、奉子之命結婚,或在未經世事時結婚,後來離了婚,不能怪他,反而可以慶幸撿到一個被磨練過的男人。

 

然而,如果他離了兩次婚,那麼女人就得小心了。他不會總是那麼的草率而天真、那麼不善擇偶,很可能是因為他有重大缺點,或者,他的愛情智商可能不夠高,或有慣性外遇傾向(如果離過三次婚,慣性外遇的可能性是很高的)。

 

這些說法未必是真理,但都很痛快淋漓,值得女人擇偶時列入考慮。有位女友很感性,這幾年來愛上印度,每年都到印度旅遊,她告訴我,有好多印度男人都跟她示好,她自覺結婚的年齡到了,想嫁到印度去。

 

我回了她八個字:「寧可失身,不可嫁人!」——不是印度男人不好,而是旅遊者根本看不到印度社會底層男女尊卑實在差太多的事實,以她浪漫的個性,嫁到那兒去,根本不可能適應現實! 

 

(作者/吳淡如:台大法律系學士,台大中文研究所、台大EMBA雙碩士。現為知名作家和主持人。)

 

>>本文出自《愛情,不是得到就是學到》一書

更新時間:2018/02/21 17:23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書是活的

書是活的,他走出來貼近你。 而他不在乎你在背後談論他東長西短, 他也不在乎你劈腿好幾本。 這是一種愛吧。 我這個人啊,一講到閱讀,人都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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