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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b
  • 2018

沒慶祝過情人節?我明明有情人…

作者 書是活的

2018/02/14 16:00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一年有兩個情人節(現在嚴格點還有3個情人節),若以18歲開始計算,12年來,應該有24個情人節吧,可是我居然能夠很經典的,一.個.都.沒.有.過.過。

 

 

說真的,一個女孩漂漂亮亮,身材也不是特別差,有腿有胸的,過幾個情人節應該很正常吧!但我過過中秋節(那男孩說他把月亮摘下來當我的戒指)、生日(男人把他常戴的耳環戴在我耳上,說我要永遠思念他)

 

九二一大地震(那男孩因為電梯停電、我生理痛因此揹著我上八樓)、甚至連我媽的生日(我媽最欣賞的男友帶我們母女倆去吃飯)都慶生過!

 

但是,我就是沒過過情人節。

 

不是碰巧在情人節前夕跟男友分手,就是男友出國,再不然就是吵架。

 

情人節是什麼?是念書時大家學日本漫畫交換義理巧克力的日子,是跟姊妹們找機會大喝一場不怕有人罵的日子,是我一口氣看完12集《東京愛情故事》幻想自己是赤名莉香的日子,還有慶幸不需要人擠人的日子。

 

 

我也很想灑脫地說:「情人節算什麼。」

 

但如果妳12年來都沒湊熱鬧過,請誠實地、平心而論地問自己,妳會不會想過?

 

我真的很想過。

 

我想聽男人說:「寶貝,我們在家看電視我下廚給妳吃。」抱著我,賴在床上一天都不出門。

 

我想聽男人說:「其實天天都是情人節。」然後送我一朵花,吻吻我的臉頰。

 

 

我也想讓男人帶我去好吃但不過分豪氣的餐廳吃飯,或者是網路評價超高,但其實很難吃的餐廳,兩個人吃了一起吐出來,然後大笑。

 

對於情人節,我有很多想像,但是從來都沒實現過。

 

不過,我有幾個美麗的情人節回憶,與戀人無關。

 

18歲的時候,剛經歷初戀的傷痛,我的男性好友,特地在當天請快遞送了一束粉紅色玫瑰給我,祝我下一段戀情會更好。

 

25歲的時候,跟從小暗戀到大的才子(可惜長大發現是草包)吃飯,當天他對我說:「今天是白色情人節耶,讓我請你吃頓飯吧!」讓我羞得都飛上天。

 

 

27歲的時候,加班到11點,跑去常喝酒的小酒館吃飯,小酒館的廚師特地幫我煎了塊牛排,祝我情人節快樂。

 

仔細想想,我的人生中,有很多美麗的回憶,都與戀人無關。

 

那天跟朋友聊起,或許,是被周遭朋友照顧得太好,單身時對情人的渴望才會在日常生活中無從察覺,所以,戀愛時才會無形中給戀人壓力。

 

失戀的時候,一大班姊妹淘圍繞著我,她們捨不得破口大罵對方是王八蛋,免得刺激我眼光差,但鼓勵我出門逛街、算命、做臉找許多活動來做。

 

有一票男性好友,關心我、接送我下班,找我去吃飯、約我去喝酒,用男性立場告訴我,不需要勉強自己當個好女人,維持自己的樣子就好。

 

也有同志好友大笑說:「恭喜老船長回航。」然後帶我去同志酒吧玩到天明,想著哪裡有美味直男(異性戀男子)可以介紹給我。

 

曾有戀人對我說,我太幸福,有這些彷彿家人的朋友包圍著我,讓他覺得自己無法對我更好,讓他覺得自己不是個好男友,當然,講完這句話後,他就跟我分手了,於是,我又要面對一個人的情人節,而且是,大年初一的情人節。

 

我對情人節還有沒有夢想?

 

當然有,雖然大年初一我需要工作、我要陪家人,但我還是希望在寒風中,可以排除萬難地見戀人一面,就算一起在朋友家的牌桌上打麻將也沒關係。

 

我也希望,對方可以跟我煲電話粥,在我加班時鼓勵我加油。

 

但是今年的情人節,我還是一個人。

 

是我,第24個單身情人節。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書是活的

書是活的,他走出來貼近你。 而他不在乎你在背後談論他東長西短, 他也不在乎你劈腿好幾本。 這是一種愛吧。 我這個人啊,一講到閱讀,人都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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