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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
  • Sep
  • 2017

婆婆不是妳的媽媽,對待方式本來就會不一樣?

作者 律師娘講悄悄話

2017/09/04 15:45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其實,這篇文章如果要多拿幾個讚的話,我應該寫『媳婦也是人』,畢竟,FB後台大神說,這個粉絲團有八成都是由二十五歲到四十五歲的女性組成的,為了應觀眾要求,我應該來寫個為媳婦抱屈文,才符合FB正確性。

因為我知道,媳婦也是別人家的女兒,我知道,媳婦做得再多都不如女兒受寵,我也知道,媳婦嫁進門前沒吃過婆家一粒米,憑什麼幫婆家做牛做馬?

 

然而,如果我們心中永遠只願意接受這樣的想法,婆媳當然永無寧日,沒有和解的一天。

「同樣是女人,想法差不到哪裡去的。」記不得在哪齣婆媳姑嫂大戰的戲劇中聽到這句話。的確,妒忌、小心眼、多愁善感、較勁、藏私,每個人或多或少會有,但是處理的方式不同,結果卻有可能大相逕庭。

先前,我曾經寫了一篇文章分享『可不可以不要當好媳婦?』的心情,聊聊自己決定不要用婆婆肯定妳是一百分的媳婦來讓自己不快樂的心路歷程,希望媳婦們能夠放自己一馬。

有位媳婦或許一時有感而發,發表了因為婆婆無意間的一句話,讓她從此不願再全心全意為婆家付出的留言。這段話的後續發展可謂峰迴路轉,高潮迭起,猜猜第一個回覆她留言的是誰呢?

答案不是律師娘,什麼?不對,也不是婆婆!都說了律師娘的粉絲團幾乎都是二十五歲到四十五歲的女性為主啦!

是她的小姑!這下精彩了,妳猜猜小姑回什麼呢?「有種就踹共,不要在網路上取暖!」哈哈!當然不是,這對超會種洋蔥的姑嫂,就這樣在律師娘的粉絲團上演了大和解的戲碼,做了姑嫂界的典範,請大家相信,這絕對不是律師娘安插的樁腳。

真誠直率的嫂嫂、善解人意的小姑、淳樸善良的婆婆,其實就在我們身邊,也其實就是你我她,只是誰願意先點起火花。

婆婆其實就是媳婦三十年後的角色。

身為媳婦的妳,把辛苦養了三十年的兒子送給了妳不能選擇的女人後,有沒有辦法做到把那個女人當作掌上明珠一樣的女兒疼愛呢?

妳一輩子寵著疼著想要把全世界的幸福都交給她的女兒,在媳婦進門後,妳做得到把心分成兩半,一點也不多的一半給女兒,一半給媳婦嗎?

如果妳做不到,怎麼要求婆婆做到呢?婆婆三十年前也不過是個跟妳一樣被兒子當成愛人的想要娶回家的女人啊!

 

既然媳婦怎麼做都不如女兒,憑什麼要孝順呢?又憑什麼要媳婦把婆婆當成自己的媽媽看待呢?

其實,對待婆婆本來就跟對待媽媽不一樣,對娘家的媽媽妳可以任性耍賴,到了婆家怎麼樣都不能太不像話,婆婆就是婆婆,雖然和娘家的阿母不一樣,但卻是個得乖乖把老公讓給妳的人,看在這點份上,如果妳老公對妳夠好的話,其實就把婆婆當作聖誕老婆婆一樣,或許就能對婆婆有時候的不友善比較釋懷。

當然,那種老公對妳不好的,妳目前的功課應該是如何休掉他,而不是在這裡討論婆媳相處之道。ˋ

想想,妳有把握做個幾分的婆婆,扣個十分來評斷自己的婆婆,或許很多婆婆就不會在媳婦心中總是不及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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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文章來源: 婆婆也是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律師娘講悄悄話

  • 林靜如 輔大法律系畢業,現從事法務工作,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因而人稱『律師娘』。 在事務所裡,她是大律師老公的貼身特助。開庭以外的事她統統都要做,練就了十八般武藝。 但她不想只是這樣而已。 和大律師一起,聆聽著當事人的人生,感受著當事人的悲苦,她決定,寫出她的感動, 用文字說出比訴訟更撼動人心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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