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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 May
  • 2015

婚後發現「婚前共識」無法達成 我們該怎麼走下去?

作者 羽茜

2015/05/18 11:22

(作者 / 羽茜 ) 

 
▲圖/達志影像 
  
準備結婚的新人們,常常把注意力放在結婚「當下」的事情,比方說喜酒怎麼辦、婚紗怎麼拍,訂結分兩場還是一起辦…換言之,是跟「婚禮」有關,而不是結婚以後的事情。 
  
但是已婚人士會說,很多重要的事情,在婚前就達成共識是必要的。 
  
像是婚後住哪裡、孝親費怎麼出、生活費貸款誰出、是否跟公婆同住等等,這類對個人生活會有巨大影響的事情,如果可以,在婚前最好都討論過、達成某種程度的共識比較好。 
  
麻煩的是有的新人只沉浸在準備結婚的喜悅中,不想讓這些現實的事情破壞了戀愛的甜蜜氣氛,於是在「不好意思說」、「不確定對方的意思」、「到時候再說好了」的狀態下,結婚了,才開始為這些事情爭吵不休。 
  
不過,那些奉勸新人在婚前要有共識的說法,也只能說正確了一半。 
  
因為很多事情,並不是婚前都能料想的到,即便料想到了而一一列出,像在寫會議記錄那樣詳細討論、提出共識,到了婚後事情真的發生時,是否能夠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們常說計畫趕不上變化,婚前共識是想要幸福婚姻的人該做的功課,但婚後發生變化而無法按照共識走時,怎麼去適應、重新協調出新的共識,就看兩個人平日累積的情感,還有個人面對變化的心智成熟度了。 
  
比方說婚前說好絕對不跟公婆同住的人,在婚後卻發生婆婆跌倒、公公又臥病需要照顧的情形,小夫妻沒有別人可幫忙,只能同住照顧公婆時,難道還能堅持「你婚前不是這樣說的!」把對方指成不遵守婚前承諾的騙子然後離婚? 
  
同樣的道理,婚前說好不當假日夫妻,妻子卻在產後因為照顧新生兒的壓力而發生產後憂鬱,丈夫沒辦法日夜在旁守護,只好讓妻子帶孩子回娘家住,讓岳父母幫忙。 
  
這種情況,難道還能堅持婚前的共識—夫妻一定要住在一起,然後讓妻子的病況加重? 
  
這種婚前有共識,婚後卻不能達成的例子,隨便舉例也說不完,在婚前彼此還是男女朋友,可以因為對方「不遵守承諾」而乾脆地分手,但婚後,很多事情考驗著個人的成熟度、應對變化的能力,也可以說是一種適應環境的能力,如果緊抓著婚前的共識而堅持不願意接受新的變化,結了婚已經無法輕易分手的兩人,只會弄得兩敗俱傷。 
  
當然也有些不負責任的人,婚前本來就是隨便承諾,總是說些「大不了,到時再搬出去嘛」這類模稜兩可的話,吃定了對方婚後只能被迫順從,像這類的情形,婚前只能睜大眼睛、盡可能要求兩人的共識能夠明確具體。 
  
不過在我們培養出看人的眼光,能判斷對方究竟是沒打算還是沒辦法遵守承諾之後,對於真的有誠意按照共識走、卻不得不放棄原本計畫的另一半,也不能太過苛求。 
  
畢竟人生總有不可預期的變化,在面對變化的風浪時,能夠堅定彼此的情感,努力迎向新的挑戰,才能幸福長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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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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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羽茜

  • 政治大學社會學碩士,曾任編輯、英日文譯者,熱愛寫作,覺得閱讀和寫作就像空氣一樣不可或缺,著有散文集《成為母親之後》/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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