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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 Oct
  • 2015

【男粉夢碎】堀北真希變成山本真希,日本人結婚一定要入籍嗎?

作者 Mayi

2015/10/3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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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達志影像/TPG

 

(作者/Mayi

福山雅治結婚固然傷盡萬千(十至二十年前的)少女心,包括我。我相信這絕對是報應,因為之前堀北真希結婚時我還恥笑外子:「一個明星結婚就這麼消沉了!哈哈。」

堀北真希的確是閃婚,似乎連結婚儀式都沒有舉行,簡單的跟山本耕史填了婚姻届(こんいんとどけ)入籍就成婚了。面對我的恥笑,外子無力還擊:「一個美女入籍,自此就跟大叔姓了!我的堀北真希沒了!你不跟我姓我不介意,但我介意堀北真希變成山本真希了!

日本人結婚,多以「入籍」(にゅう せき)這動詞代表。以堀北真希的公開信為例:私事ではありますが、私、堀北真希は山本耕史さんと本日8月22日に入籍致しました。」(中譯:雖然是私事(不過還是想公布),我,堀北真希,與山本耕史先生在今天8月22日入籍了。

日本人結婚,根據日本民法第750條:「夫婦は、婚姻の際に定めるところに従い、夫又は妻のを称する。」(中譯:夫婦在結婚落定時起,要以夫或妻的姓氏作稱謂。)大部分情況都是新娘嫁入新郎家然後改作夫姓的,不過也有新郎婚後跟新娘姓。日劇也時有類似的劇情,大老闆只是生了女兒,又希望生意後繼有人,女兒的男朋友便入籍於女方家,方便將來繼承生意。不就是對入贅嗎?對,就是入贅。

在日本生活過、工作過的人應該有這個經驗:這個服務員上個月明明還是木村,為什麼今天她變了前田呢?是的,她結婚入籍改了姓。改姓也有其方便的,例如我在兒子小學裡,媽媽自我介紹說她姓松本,那她丈夫、孩子也就是姓松本了,一家人共享一個姓。大部分嫁日本人的新娘都會跟夫姓入籍、再入日本籍,可是我應該算是比較少見的,我沒有跟夫姓。

上面明明說好結婚就必須改成同一姓氏,那沒有改姓豈不是不能結婚?或者只是沒有辦法律手續的事實婚?或許我是外國人,我和先生先在香港註冊結婚;所以當我先生向市役所匯報自己的婚姻狀況時,不是填婚姻届,而是另一張宣布改變結婚狀態的表格。所以我的名字有紀錄在我先生的戶籍下面,可是我還沒有改姓。

不改姓,當然有很多考慮,而越來越多日本婦女在職場上都選擇用舊姓而不改姓。第一個考慮是學歷,我在香港、英國、日本的畢業證書,全都是記錄我的本名。在香港比較簡單,改名後到律師樓拿一張改名契就可以了;可是我的學歷是橫跨三地,是不是每個地方都申請一張改名契呢?其次是職業。我本業是教師,學生一直以我的姓稱呼我,改姓會很兀突,「為什麼一個日本姓的Miss教中國語文呢?」那簡直會動搖學生家長的信心。

其他日本女性也有類似的考慮:工作上了軌道,生意上有很多對外的合作關係,如果改了姓,客人指名要妳做的工作就可能掉失了。又例如日本女人離婚後再婚,也傾向選擇不再改姓。不斷改姓某程度就是告訴大家自己不斷換老公,對你的印象已大打折扣,覺得這樣的女人不檢點。(很可惜日本還是有這樣封建想法的國家)又或許因為自己擁有撫養權的孩子一直和自己一樣姓,如果自己再婚改姓便會變成和孩子不一樣,老師或其他同學見到母子不同姓,又會有很多聯想和八卦。

不改夫姓有沒有什麼不便?當然有。例如子女看醫生,叫孩子的姓時(因為都不呼喚名字,只喚姓),或許一時間不習慣不會反應;又或許有外子的掛號信或孩子的包裹到來需要蓋印,如果蓋的印又不是同姓,郵差有權拒絕把郵件給你。還有在填寫政府文件和立遺囑時,必須很小心,不要填錯入籍後姓氏和舊姓,否則也不受理甚至無效。

 

可是日本法律明明規定婚後其中一方必須改姓,那雙方都堅持不改姓的怎辦?就只好選擇事實婚。但因為法律規定而要作出選擇甚至犧牲、接受改名後的麻煩不是很不合理嗎?所以日本有五人組成訴訟團,就追求「夫婦別姓」一事向政府興訟。訴訟團提出民法750條「夫婦必須同姓」及民法733條「女性的再婚禁止期限」(原來日本女性離婚後半年不可再婚,原意是怕不清楚生父是誰而引起其他爭拗、訴訟)嚴重侵害女性權利,有違日本憲法13條「個人的自由與尊嚴、追求幸福的權利」。

第一審和第二審都是敗訴,理由是:「雖然公眾意識越來越強,也不能說這是對夫妻別姓需得憲法保障的理據」。其時訴訟團已打定輸數,可是又真的不服,所以決定放手一搏上訴到大法廷(だいほうてい)。大法庭,亦即是日本的最高裁判所(さいこうさいばんしょ、Supreme Court of Japan)的合議法庭,合議的15人全都是裁判官。大法庭接受上訴,將會在11月4日進行口頭辯論。

是的,我沒有改夫姓,我的名字就是我的身份,也是我父母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所以,不敢毀傷。在我看來沒有改夫姓為我帶來的不是「不便」,而是「選擇」。婚後要入籍日本的話必先入丈夫戶籍和改一個日本姓,沒有日本姓氏是不能入籍的。我的朋友和日本人婚後都立即改姓、順道辦入籍日本的手續,而我沒有。不入籍也不限制我在日本居留,因為我有配偶簽證。有朋友會說我傻,我會重複我的考慮,再加上一個重點:「我是嫁給一個人,不是他的國籍啊。」

到一天我感覺自己能在日本安身立命了,又或許自己的選票在香港已經沒用了,大概退休不再需要亮學歷的時候,我會入籍的。最後,我想跟我老公說:「是的,人家一個大叔都能令堀北真希心甘命抵死心塌地入籍;你也是一個大叔,你是不是應該好好反省一下?」

原文轉貼自:作者博客Facebook專頁
文章原始連結:跟/不跟夫姓好?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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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Mayi

  • Mayi,看港土生土長八十後女生。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畢業,後獲獎學金到英國University Of Sussex修讀語言學碩士。曾留學日本東京學藝大學及慶應義塾大學,學習日語。 早婚,外子為日本人,育有一對可愛子女。現為全職家庭主婦、兼職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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