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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ct
  • 2015

「令人看了心情會暗黑的時代」都是社會新聞惹的禍?│資深記者沒說的事

作者 蔡孟峰

2015/10/14 11:26


▲圖/火災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作者/蔡孟峰

凌晨4點多,床頭的「嗶嗶叩」響起,顯示號碼「119」,我知道又有災難事件了,驀然驚醒,戰鬥著裝就往事故現場衝,當晚處理新聞的內容,一定要含有死傷多少人,燒毀波及多大的面積這些元素,才見得了報;相反地,所幸沒傷亡、財物損失少,稿子直接扔進垃圾桶,一夜未眠也白忙了。

那時還是單身租房,房東夜裏常會聽到門開門關的聲響,曾經捧場訂了報紙,隔天看報就會問「昨晚是去跑那則新聞了」,他不是查我的勤,在意的也不是新聞有沒有見報,而是為什麼總是有災難死傷,記者才能有事做,豈不是記者的成就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這也是社會線記者的切身之痛,即使1995年以前,報紙還是黑白印刷,傳統的社會新聞,被灌輸的觀念就是充滿血腥暴力的犯罪新聞,版面上看到的盡是災難傷亡,在所有的新聞類別上,也最令人作噁,但卻是閱讀率最高,所以報導要見得了報,有記者就認為要極盡誇大聳動之能事。

1992年台北市撫順街「神話KTV」被縱火,有16人死亡;隔年台北市松江路上的論情西餐廳午夜一把大火,造成33人死亡,新聞連續幾天鋪天蓋地的報導,全圍繞著為何會有如此多的傷亡數字打轉,探討火災事故發生的原因,緊急逃難的消防弊端,最終才是少少檢討公共場所安全問題。

從70到90年代初期,警政署頒布重大在逃要犯查緝專刊,也就是十大槍擊要犯名單,新聞會把名單比喻是「排行榜」,依列名前後將要犯說成是「狀元」、「榜眼」、「探花」,明明都是警方眼中無惡不作的匪徒,記者卻搞得好像是好人好事的排名一般,反而讓要犯們逃亡時還拿著專刊和報紙恐嚇勒索,比誰「大尾」。

不論是火警的重大傷亡,或是在逃要犯的排行榜,大部份社會記者都認為自己是「據實報導」,沒有偏差或誇大,但記者關注的新聞內容,是不是符合閱聽大眾的需求,兩場大火都發生在台北市,其他縣市的讀者關心嗎?在逃要犯排名前後,和庶民百姓八竿子打不著邊,又有何意義。

1995年,有報紙開始進展到局部彩色印刷,但並不是從有女明星爭奇鬥豔的娛樂版開始,反而是先從社會新聞版做起,但是彩色的社會版,總不能用紅色的血跡,和全是人頭排排站的照片來呈現,於是就有社會溫馨光明面的新聞漸漸抬頭,一改過去暗黑社會新聞的印象。

報紙全面改成彩色印刷以後,加上注重社會新聞的境外傳媒入台的競爭,嗜血的社會新聞,刊登血腥和暴力的圖片,反而讓社會新聞如同又回到黑白版,令人看了心情會暗黑的時代,將報紙的內容又上傳網路,整個傳媒的環境,不就是暗黑城市的縮影。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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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06/21 17:01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蔡孟峰

盤根錯節的天下事,沒有密不透風的牆,記者尋找那一道光,不光責任也是義務。雜誌、報社社會記者出身,電視節目、記錄片劇本企劃及製作,網媒評論員,新聞教育體制內外講師,拿筆當記者,用心寫人生,經歷三十年台灣社會潮起潮落,接受新知永不落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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