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中市西屯區發生一起「愛的酒駕」案件,30歲的簡姓男子在家小酌,因擔心其女友深夜出門、還害怕蟑螂,簡男開保時捷上演溫馨接送情,沒想到遇到警方攔查,當場察覺其酒容,一量法定值超標,將其依涉法送辦。
據了解,簡男當時酒測值達0.25mg/L,將其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第六分局表示,無論情況如何,酒後駕車都是不負責任且違法的行為,即使是出於關心他人的動機,也不應該冒著自己和他人安全的風險,如果喝酒後需要出行,應該選擇安全的交通方式,例如叫計程車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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