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
- Jan
- 2018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怎樣忘記他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無法忘記他。有什麼方法可以忘記他?」
如果無法忘記他,那便不要忘記好了。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千萬別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象。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象了。
你愈努力想去忘記,愈是無法忘記。失戀已經夠苦了,為什麼還要自虐?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她便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在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聽著自己喜歡的音樂,聽著聽著,你忽然想起,你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記得那些細節,可是,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好像愛過這個人,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沒法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曾經有多長?
你說:
「曾經,我把愛情看得比生命重要,但值得嗎?」
當你曾經珍視一段愛情,你也一定曾經把它看得比生命重要。當你曾經深深愛著一個人,曾幾何時,你也會把他看得比生命重要。
問題是,那個「曾經」有多長?
如果只是被愛情沖昏了腦袋的一刻,如果只是熱戀的短短日子,也就無須去計較是否值得。愛情就是有點傻。
如果是在愛情行將失去的時候,只要事後學聰明點,也還是值得的。
當對方要走,我們不是也曾把愛情看得比生命重要嗎?我們苦苦以為,沒有了這個人,我也活不成了。
到了後來,我們不是活得好好的嗎?
一個不愛你的人,絕不會比你的生命重要。一個愛你的人,會告訴你,你的生命比你對他的愛情重要
(作者/張小嫻:全世界華人的愛情知己。她以小說描繪愛情的灼熱與冷卻,以散文傾訴戀人的微笑與淚水,至今已出版四十多本小說和散文集。)
>>本文出自《謝謝你離開我:張小嫻散文精選》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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