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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
  • Nov
  • 2017

談情說愛也能簽條約,「愛情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作者 時報出版

2017/11/06 14:21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還記得Alice跑來找我的時候,已經33歲了,早就不是天真浪漫的小女孩了。頂著一頭剛燙好的大波浪頭,遠遠就聞到她身上Channel NO.5的香水味道,一大清早咖啡廳裡,有點嗆鼻。

一大清早看她頂個淡妝,神情愉悅像隻麻雀一下講個不停,男人緣一直很好的她,身邊總是不缺蜜蜂、蒼蠅,可是這樣的一朵鮮花,也總是有不小心插到牛糞的經驗,這已經是她第N段無疾而終的戀情了。

 

所謂的「無疾而終」,就是男人在遇到她之後,不知道為什麼就莫名其妙失去聯絡加上已讀不回,連環扣也奪不了命了。

最近一次跟她碰面,她說:「這一次我學聰明了!你知道嗎?上次那個JHONNY真是個混蛋,我對他那麼好,送他香水、幫他付手機費用,可是後來他居然都沒有回我電話,人也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害我難過好久,我有一個朋友教我,他說男人嘴上無毛,辦事不牢,交往前是不是應該要來簽個愛情承諾書呀?」

聽到這裡我納悶了?於是也隨口問道:「是喔!有這種鬼東西?那是要怎麼寫?妳想要什麼?」

看著Alice獻寶似的從貴森森的LV包包裡拿出一疊約10公分厚的A4紙,上面斗大字寫著「愛情承諾書」,甲方:Alice Wang,乙方空白,兩人約定愛情年限、為了保障愛情的溫度有以下的協定合約,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諸如此類。

一邊翻閱,我忍不住有點微怒:「Alice小姐,你的愛情可以定型化契約歐?誰教你的啊?有法律效益嗎?親愛的,你究竟想要什麼?」

想不到Alice忍不住就哭了。「怎麼辦?我好擔心他不愛我,什麼時候我才能遇到真心愛我的人,為什麼那些男人都已讀不回,我對他們那麼好!愛情究竟要多久才夠呢?

我真的好想要有一個人可以一直守在我的身邊,像合約上一樣,給我一個時間,支付對方多少薪資就好、每天固定陪我多少小時,但每次合約一拿出來,他們就跑了,我怎麼辦呀我?」

聽到這裡我真覺得,女人的累跟淚,都不值錢。

●不愛比愛更傷人「愛情承諾書」你有嗎?

 

說真的,我看完這個故事,能夠體會曾受過情傷的女人,更沒有安全感。

像Alice一樣的個案,在網路諮詢的時候會遇上幾件,有時候不是婚姻,只是同居、或是剛開始戀愛,不論哪一方對於愛情都還是保持著警戒心,想要做些什麼來確認愛情的有效期限,有些人需要口頭承諾、有些人需要金錢安慰。

但是,「心」中的不安,是否可以靠買個男人來解決呢?

瘋狂的Alice呀,想要拿合約把對方牢牢拴住,買到了,安心了嗎?或者又把愛情推得更遠呢?姐妹們一路跌跌撞撞,學習著愛自己,學著找到愛,把心照顧好,才能得到更完整的愛。

而在男性怎麼想呢?律師也提出他的見解,在遇過家事法庭的個案中,就算步入婚姻,一旦因為感情生變、小三入侵,或者根本毫無理由,丟出一句:「我們回不去了。」

連所謂婚姻的保障都只流入財產分配、小孩監護權…等等善後動作,絕對無法讓對方在情感訴求上回頭。

不論有沒有第三者,不被愛了,那麼只靠愛情承諾書,又能如何?當愛情牽扯上了金錢交易,愛的本質還在嗎?要求對方越多,有時會讓彼此越走越遠,對男人來說,愛情也是發自內心的感覺,而不是白紙黑字的買賣。

Q:愛情承諾書算是定型化契約嗎?

A:定型化契約是企業為了跟不特定多數的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提出預先擬好的契約條款供雙方簽約,所以就算男女的感情也像書局賣的租賃契約一樣有制式的版本。

 

因為沒有一方是企業所以不算是定型化契約,而且感情牽涉人身自由,也不能像租賃契約一樣用白紙黑字來規範。

Q:若雙方把條件歸類成聘僱契約,條文內有實質上的支薪跟物質交換,記載合約時間跟配合形式,對方是否就必須遵守合約?此契約可以成立嗎?

A:如果請鐘點媽媽來家裡打掃,彼此針對打掃區域、項目跟金額約定清楚,契約當然可以拘束雙方,因為交易的內容單純只是勞務。

但換成男女之間簽約付費每天固定陪同多少小時,儼然成為愛情奴隸,交易的內容卻是感情跟自由,契約已經違背社會善良風俗而無效。

Q:愛情承諾書對於哪些狀況具有法律效益?

A:如果愛情承諾書是雙方將來為了有結婚的打算而訂,這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有了婚約,不管是對方無故拖延不結婚,或者跑去跟別人結婚,都可以請求賠償,像是訂婚宴的費用、精神賠償等等,連訂婚的金飾等贈與也可以通通要回來。

(作者/蕭小合:兩性、職場作家。暱稱蕭小合,現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職場及兩性市場觀察家,兼具理性與感性分析性格,為台灣新浪網兩性專欄撰寫專題,也是新一代全方位勵志作家。

    蔡志雄:執業律師十餘年,專長為婚姻家事相關領域。現任基隆律師公會理事、並為社群網站及報章雜誌撰寫專欄,加上俱備青創講師資格,經常受邀至全台各政府機關及企業演講。目前活躍於各大電視台談話性節目及電台,與社會大眾分享婚姻、職場及理財投資心得。)

>>本文出自《女人不笨:幸福其實有辦法》一書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11/06 14:57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時報出版

1975年1月創立,陪伴大大小小的讀者走過生命各個歷程。出版品包括文學、人文社科、商業、生活、科普、漫畫、趨勢、心理勵志……等,活躍於書市中,累積出版品五千多種,將「時報出版」打造成華文出版界的領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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