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 Oct
- 2016
▲示意圖/ShutterStock/版權所有,嚴禁轉載
與其說鉛筆裙是女性束縛的象徵,不如說它象徵著自由和束縛之間的矛盾。對於矛盾,女人擅長兩邊都要。
英國女性很喜歡穿鉛筆裙,至少比日本女性喜歡。日本Office Lady的甜美風,A字裙或波浪圓裙,在倫敦不太行得通。在台灣的百貨公司尋覓鉛筆裙並不容易,店員多半會說有啊,可是拿出的卻只是「短窄裙」而不是鉛筆裙。嚴格地說,鉛筆裙的長度必須到膝蓋,下襬要稍窄。有些有開衩或打褶,便於行走。但在我眼中完全沒有開衩或打褶的才是經典鉛筆裙。
穿鉛筆裙時,雙腿是被束縛的,步伐的距離要小。加以長度及膝,除非小腿很長,得搭配高跟鞋才不會顯得腿短。對於嫌麻煩的人,鉛筆裙根本就是一件行動約束衣,可是喜愛的人卻很享受其中的複雜。例如,小步小步快走時,有種「在束縛下行動」的奇怪抗爭感。並且,這種裙子的剪裁只能完全合身,沒有商量的餘地。
如果身材胖瘦變來變去,就要經常修改,變化幅度太大,就得買新的。這可以說是自找麻煩,但卻也是一種與身體緊密配合的習慣。不要說胖一公斤,只需要幾天不去跑步,下半身脂肪的位置狀態有些微改變,鉛筆裙就會清楚地反映出來,像一個模子對麻糬說:「妳走樣了。」
追求自主的女性應該反對鉛筆裙?因為它束縛女性的行動和體型?這當然沒錯,但又似乎過於簡化了。在服裝史上,與其說鉛筆裙是女性束縛的象徵,不如說它象徵著自由和束縛之間的矛盾,就像前面說的,女人常常是「在束縛中行動」,但又不完全除去束縛,有時是除去束縛的時候未到,有時是不想除去。對於矛盾,女人擅長兩邊都要。
據說鉛筆裙的前身是下襬被束起來的長裙(hobble skirt),這個名稱指的就是「妨礙行走」(我就翻譯為「惑步裙」吧)。巴黎服裝設計師Paul Poiret是設計這種「惑步裙」的鼻祖,傳說他是受到哈特‧歐‧伯女士(Mrs. Hart O. Berg) 的啟發~她是史上第一個坐飛機的美國女性。
她看見威博萊特(現代飛機的發明者萊特兄弟中的哥哥)在法國的一場飛行表演之後,深受震撼,因此要求萊特載她體驗飛行。1908年,她搭上當時的新發明飛機,用繩子把長裙在小腿下方綁起來,以免裙子被風吹翻起來。下機後她在眾目睽睽下這樣綁著裙子走了一段路,那模樣就家喻戶曉了。
我很喜歡這段有趣(即便可能是穿鑿附會)的典故,不管設計師到底是不是因此激發出惑步長裙的靈感。在那個年代大膽要求飛行,此舉並不受限於女性的角色。但哈特也沒有為此穿上男人的裝束,而是以一般的女性衣著,坐上沒有殼而風會很大的飛機。當她把代表女性的長裙綁起來,起飛,那既是一種順應,但也是一種不羈——我要做穿裙子的女人不方便做的事了!
對於社會角色中的束縛,現代女人的解法不再只有一種。野心勃勃在職場上競爭的女性,為什麼沒有拋掉鉛筆裙這種東西?滿街追求醫美的女人,難道就是順從的?她們想要什麼其實很複雜,不見得跟在台上演說性自主的人那麼不同。女性的身體和性感,可以是被物化的悲哀,也可以是扎扎實實的影響力。如果男人不能進化為欣賞女人的智力和魄力,女人就不會放棄性和身體的影響力。
妳還在笑鉛筆裙惑步,說那些女人甘於走不快走不遠?
當女人想的是飛,走路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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