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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 Jun
  • 2016

軍人是米蟲?|匿名,就夠了嗎?(中)

作者 劉峻谷

2016/06/16 14:35

請先閱讀,前篇:軍人是米蟲?|匿名,就夠了嗎?(上)

中校營長周忠孝,4年前到國防部洽公,遇到剛離婚的林筱慧,驚為天人,展開熱烈追求。在一次約會歡愛後,周忠孝豪氣萬千地拍胸脯:「嫁給我,小慧,我會保護妳和兩個兒子,妳的兒子就是我的兒子,我們一起看著他們長大。」

 

(作者/劉俊谷)

婚後一年,兩人生了女兒小敏,休假時他成天抱著小敏捨不得放手,越看兩個沒有血緣的兒子越不順眼,看到他們就想起小慧的前夫,想起他們在床上的纏綿的畫面,心生妒火。「安親班一個一萬一,每個月兩個花我二萬二,妳以為錢好賺嗎?妳兒子的安親班費用妳自己出,妹妹的保母費我出。」

周忠孝總覺得兩個繼子處處故意跟他作對,從孩子的身上看到他們親生父親的影子,經常拿出管教阿兵哥的手法對付兩個繼子,輕則令他們立正聽訓,重則靠牆倒立、交互蹲跳一百次或罰伏地挺身,「一下二上,一‥…」沒有喊「二」就讓小孩兩手撐地,胸腹不著地聽訓,撐到兩人全身發抖。

「你不要這樣,起來,起來。」林筱慧看不下去,出言制止。

「妳懂什麼,我是在訓練他們,從小要磨練,吃得了苦,將來才成材。」他說:「不要像他老子,乾癟瘦弱,風一吹就颳上天。」

「起來!」她拉起兩個男孩:「這不是磨練,是虐待兒童。」

「妳幹嘛?」他不滿地大跨步,像山似的堵在她前面,「啪!」一記響亮的耳光,她眼冒金星踉蹌後退跌坐在沙發上。

「媽媽,媽媽。」兩個小男孩撲上媽媽懷裡哭喊,畏怯地看著周忠孝。

林筱慧報警指控周忠孝涉及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法院裁定,發給林筱慧通常保護令,命令周忠孝不得對林筱慧「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不得騷擾林筱慧」、「周忠孝應在9個月內完成18次、共18小時心理輔導教育」。

 

通常保護令裁定書載明,周忠孝必須上心理輔導課,是為了治療他動輒暴怒,以及喝酒後自制力低容易引起衝突,建立兩性平權,學習溝通協調化解衝突的觀念和方法,營造和諧的家庭。保護令有效期間為1年。

法官看著警方的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驗傷診斷書、家暴保護令,抬起問站在被告席的周忠孝:「周先生,你的18小時心理輔導課上完了嗎?」

「還沒。」

「上個月1日,你有打老婆和小孩嗎?」

「有,那天部隊演習結束,我從南部基地返回台北,和軍校同學吃飯,喝了一些酒,太太罵我是豬要我去睡儲藏室,罵我是米蟲,我才打她,我只記得和太太發生衝突,不得記打小孩。」

「心理輔導課還沒上完,保護令還沒到期,你又打老婆、小孩,視保護令如無物。」法官語氣冷淡但堅定地說:「違反保護令部分,涉及刑事罪,本院將移由地檢署偵辦。」

周忠孝點點頭。

「你身為軍官,帶兵5、6百人的營長,國家委付你重任,如果因為家務事被拘提下獄,將斷送前程,勸你好自為之。」曾經服過預官役,以少尉軍官退役的法官說:「周先生還有什麼要陳述的理由嗎?」

「我要離婚。」周忠孝冷冷地說。

 

坐在原告席的林筱慧陡然瞪大了眼。她告他違反保護令,只想教訓他,不要離婚。

「今天開庭是調查違反家暴保護令的事證,不是離婚訴訟。」法官收起卷宗:「要提離婚訴訟,請依程序向本院遞狀,擇日開庭。」

離婚案開庭。

「周先生,請陳述訴請離婚理由。」法官問。

周忠孝從口袋掏出一支錄音筆:「請法官聽聽看。」

書記官接過錄音筆,插進電腦USB槽按下播放鍵,從喇叭傳出一陣激烈的打鬥叫罵聲之後,清晰聽到林筱慧罵道:「你這種軍人是狗屁,是米蟲,你有什麼了不起,只會半夜回家大呼小叫。」、「軍人是狗屁,軍人是米蟲!」。

軍人是狗屁,軍人是米蟲!餘音迴盪法庭,書記官和錄事忍不住咧嘴偷笑。

周忠孝漲紅了臉:「報告法官,我是軍人,我祖父、父親都是軍人,經歷抗日剿匪打過大大小小不知道多少次戰爭。我國中畢業就進中正預校,陸軍官校畢業分發部隊,從中尉幹到中校營長。

我家祖孫三代的合照永遠都穿軍裝,軍人是我家的榮譽,是我的終生事業。」他激動地說:「她罵我狗屁,罵我是米蟲都沒有關係,她罵軍人是狗屁、是米蟲,不但侮辱我的人格,侮辱我家祖孫三代,他侮辱所有的軍人。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沒有這個意思。」林筱慧沒有得得法官允許急著起身反駁:「他當天喝醉,滿身酒臭味,我才趕他去儲藏室睡覺。我一時氣憤罵他,不是罵所有的軍人。我沒有錯,不願離婚。法官請看。」林筱慧呈上一封信。

「這是去年8月,我第一次聲請保護令之後他寫給我的信,他當時就要離婚,我不答應,這一年來他一直吵著要離婚。」林筱慧站在家事法庭被告席氣憤填膺地說。

「為什麼?」法官問。

「我懷疑他有外遇,才會主動提離婚。」她說:「這次是他故意喝酒找我吵架,引誘我罵軍人是米蟲,偷藏錄音機錄音,拿來當離婚理由。」她憤憤不平:「如果不是預謀,有哪對夫妻吵架會先準備錄音筆?」

「妳有他外遇的證據嗎?」

「沒有。」

「妳要離婚嗎?」

「不要。」她泫然欲泣地說:「一旦離婚,我和孩子就沒有房子住。」

請繼續閱讀,最終章:
軍人是米蟲?|匿名,就夠了嗎?(下)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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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劉峻谷

「法院是一個神奇的地方,對當事人來說,法院是他們追求公平正義的地方;對我而言,法院是人間恩怨情仇的匯集地。 我寫的故事,都是發生在法院、檢察署的真實案例,我寫他們人生的失敗的過程,寫他們作證,良心面臨的勇氣和懦弱,並反省媒體報導產生的正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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