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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鬧跳樓 不算重大事件繼續任教
台中市1所高中男老師,因為感情糾紛跑到前女友家中鬧事,甚至爬上13樓頂樓揚言尋短,與警消對峙1個多小時後遭到制伏,被依強制罪嫌送辦,但隔天一早,這位男老師還是照樣到學校教課,主管單位國教署竟然覺得這不是重大事件,跟老師教學無關,得開教評會再決定,未來半年這位老師還是可以在學校教學生。2013/03/19 13:13 -
〈獨家〉拒收記大過學生! 私校篩選學生難罰
教育不是應該「有教無類」嗎?但基隆1所私立高職卻在外牆跑馬燈上大剌剌公告,不收他校記大過的學生,有家長不太認同,就怕孩子犯錯卻沒有自新向學的機會;國教署也表示,不該拒收被記過的學生,但由於私立學校是自己出資,沒有嚴格規範,國教署現在也只能勸導改善。2013/03/12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