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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新竹一名楊姓嫌犯殺死愛慕的女房客後,還2度性侵害和烹煮屍體,泯滅人性的行為,被檢方求處死刑!但承審法官認為,嫌犯是因為愛慕對方被拒絕後,臨時起意殺人,而且嫌犯有悔意,法官改判他無期徒刑,逃過一死,讓家屬和檢方無法接受,再提上訴,經過法院4次審理,昨天高等法院作出判決,還是判楊姓嫌犯無期徒刑,讓家屬痛批實在判得太輕。
死者家屬:「殺人也沒有判處死刑。」
得知最高法院對於殺害前媳婦的楊姓嫌犯,最後依強盜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被害人的公公很生氣,因為家屬認為楊姓嫌犯不但殺人,還2度性侵屍體,甚至還想分屍烹煮,手法兇殘,但法官卻讓他免死,家屬不服。
法官(2008.4.17):「他在庭上還表示道歉,我想要判處被告死刑,是要考慮所有的狀況,才能說被告是罪無可赦的狀況。」
家屬說,當時兇嫌在法庭上道歉,演得太假、完全感受不到誠意,而且只要一想到當時,嫌犯從偷錢變成持刀搶劫,最後竟將人活活掐死,而且貪圖被害人美色後,將屍體抱回家兩度性侵,甚至用烹煮屍體的方式分屍,最後嫌麻煩作罷,帶到山區棄屍,一審法官卻因為兇嫌在法庭上態度良好,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死者家屬:「判太輕也沒有辦法,而且兇嫌都沒來看過,也沒來道歉給錢,司法真的很不好啦。」
當時家屬不滿一審判,決定再上訴,經過法院4次審理,最高法院沿用一審法官判決,認為楊姓嫌犯因為愛慕死者才會闖空門,殺人只是臨時起意,而且嫌犯曾對死者家屬鞠躬道歉,判處嫌犯無期徒刑確定,只是如此泯滅人性的作法,卻是這樣的判決,讓家屬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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