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起兄妹爭產,二女兒被指控威脅、偽造文書,用不正當的手法取得三間房產,但不只是二女兒出面反駁,強調一切合法,父親也親自出面,說自己心甘情願,而法院也認定,爸爸不是無行為能力人,轉移房產都是合法狀態,但三兄妹還是決定抗爭到底。
等到法院人員和二姊離開,才終於敢步出家門。
林家小兒子:「在民事庭的部分,台灣的法官都沒有確實調查證據,也是讓我們很心寒的地方。」
想到法院判決忍不住哽咽,兄弟姊妹為了父親三間房子鬧上法院,執行這一天,輸的這一方抗爭到底,大哥也拿出證據,指控妹妹得到房子,一毛錢都沒付。
林家兒女vs.父親:「他有沒有給你錢,沒,沒有喔,只有她付生活費而已。」
兩年前另外三名兒女,一筆一筆核對房產,父親確實說二女兒沒付錢,林爸爸缺錢無法生活,把板橋樹林共三間房,以總價832萬賣給二女兒,另外三人卻指控,父親被威脅二女兒偽造文書,還拿父親的錢假買賣,零元購買稅都不用繳,告詐欺等罪,但都不起訴。
林家二女兒:「(林家大姊)她從一開始就慫恿兄弟7月12日去找爸爸,把我們家的監視器,把我們家的那個監視器的主機都搬走,他為什麼要搬走,那都是我照顧爸爸的事證啊。」
二女兒反控誣賴,說父親都是自己在照顧,法院判決也站得住腳,國稅局也都有資料,強調從來沒有強迫。
記者vs.林姓父親:「都不孝子啊,你說他們三個都不孝,對啊,對啊不孝子,所以賣給二女兒是自己的意願,對對。」
父親也出面還原,說自己心甘情願。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家中長輩如果有失智的情況,避免財產先行被移轉,可以考慮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監護宣告下來以後,不動產的部分轉移需要法官同意。」
法院判決二女兒雖然沒付錢,但照顧父親生活兩人也同住,父親自願賣房是合法轉移,而且屋主並未受監護宣告,並非無行為能力人,如果交易價格和公告現值沒太大落差,也沒法律上的問題,為了房產兄妹鬩牆,短時間恐怕難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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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11/22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