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集集分局一名黃姓資深員警以照顧年邁父親為由,時常在超時服勤登記簿上簿簽名,就離開執勤位置跑回家中,因此詐領近萬元加班費。對此,督察組發現後上報,經南投法院認定他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成立,判處1年1月徒刑。
由於黃員警時常不在執勤位置,分局督察人員驚覺有異,因此暗中展開調查,也針對黃員警行車軌跡進行調查,發現他時常簽到之後,就跑回住處照顧老父親,也會跑回自己的租屋處,實際上沒有執行警勤職務,藉此詐領了共9741元加班費。
事後分局將黃員警移送地檢署偵辦,面對檢方偵訊,黃員坦承不諱,並繳回詐領的加班費。同時檢方認為,黃員警曾經在2018年時,因瀆職案件遭法院判刑有罪確定,他卻不知悔改,仍犯下偽照文書的罪行,因此對其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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