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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台積電內鬼案宣判!洩露國家核心技術 4工程師下場曝
曾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的陳力銘,跳槽至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台灣子公司擔任經理後,為提升該公司蝕刻機台的良率,竟自2023年起,透過清大學弟吳秉駿及同僚戈一平,利用筆電登入台積電內網。陳力銘隨後以手機翻攝二奈米製程的測試數據,照片多達數百張,其中14張更被鑑定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4人涉犯《國家安全法》遭起訴,智財商業法院合議庭今(27)日上午11點進行宣判,陳力銘10年、吳秉駿3年、戈一平2年、陳韋傑6年;東京威力科創女主管盧怡尹判刑10月、緩刑3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東京威力科創判罰1億5000萬,全案可上訴。2026/04/27 11:14 -

台積電2奈米關鍵技術外洩 3內鬼工程師延押2月看守所過年
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外洩案,高檢署去年依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嫌,起訴前員工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後,因3人押期將屆滿,智財商業法院裁定,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2026/02/02 12:25 -

台積電內鬼案延燒!核心關鍵技術遭竊 又1工程師遭求刑8年8月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今(5)日表示,再追溯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洩密案件時,發現前台積電員工52歲陳男陳力銘與另一名陳姓員工,涉嫌擅自重製台積公司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檢方今日正式向法院對兩名陳姓員工追加起訴。此外,東京威力公司盧姓員工及東京威力公司涉嫌湮滅證據,也依法追加起訴。2026/01/05 17:32 -

公務員赴陸新制! 縣市長、涉國安者探親奔喪「限三親等」
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7條、第10條條文及相關行政規則,自明年1月1日起強化公務員赴陸相關機制,調整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公)務之人員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人員赴陸探親、探病或奔喪的親等,由「四親等內」修正為「三親等內」。2025/12/31 11:39 -

台積電2奈米內鬼洩密案 檢追加起訴東京威力、罰金1.2億
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偵辦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竊案,日前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員工陳力銘、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3人,今(2)日追加起訴台灣子公司東京威力公司法人刑責,並向法院求處罰金1.2億元。2025/12/02 17:45 -

台積電2奈米「關鍵技術」洩密案 3內鬼繼續羈押
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非法取得案,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經檢方起訴後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月1日裁定3人羈押禁見。3人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羈押裁定並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2025/09/24 17:50 -

快訊/台積電2奈米「關鍵技術」洩密案 法院裁定3工程師羈押禁見
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非法取得案,3名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的前台積電工程師目前在押中,台高檢智財分署8月27日依法起訴後,今(1)日將3名在押被告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院下午開庭後,晚間裁定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羈押禁見。2025/09/01 18:48 -

台積電2奈米機密外洩!3內鬼被問「有收錢嗎?」急閃 法官名單曝
台積電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遭非法取得案,台高檢智慧財產分署查出,工程師陳力銘轉投至東京威力科創公司後,為協助新東家爭取台積電先進製程設備供應資格,涉找上前同事吳秉駿、戈一平以筆電遠端登入台積電系統,再持手機翻拍「Security B或C」等級營業秘密資訊,檢察官8月27日偵結,今(1)日將3名在押被告移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理是否羈押或交保。2025/09/01 12:19 -

快訊/台積電3內鬼首露面!上銬配藍白拖 今移審拚交保
台積電今年5月傳出2奈米製程機密疑遭員工外洩,高等檢察署獲報後搜索及約談9人,其中前員工陳力銘、現任員工吳秉駿、戈一平等3人訊後遭收押,而檢方偵結後也於上月27日依《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起訴3人。對此,3人今(1)日上午將移審智財商業法院,待開庭後再決定是否續押。2025/09/01 10:30 -

台積電「洩密案」偵結!3嫌最重求刑14年:絕對零容忍
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今天偵結台積電2奈米機密外洩案,以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等罪嫌,起訴陳力銘等3名工程師,最重求刑14年。台積電表示,對任何違反保護營業秘密及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始終秉持零容忍態度,絕對從嚴處理,並追究到底。2025/08/27 20:37 -

台積電2奈米關鍵技術遭竊 3工程師違反《國安法》遭羈押
晶圓代工廠「台積電」的2奈米技術疑似遭外洩,該公司於7月發現異常後,解職2人並將3人移送法辦。台灣高等檢察署對此案件展開調查,認為涉案人違反《國家安全法》,最高可判12年有期徒刑。檢方已對3人聲請羈押禁見,並持續蒐集證據。2025/08/05 15:25 -

共諜案頻傳!國安法修正案未上路難嚇阻? 政院:可依法苛責
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案,為中共發展組織的刑度拉高為至少7年起跳,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最重可關12年,但國會立法已逾1年,行政院迄今未公布生效。近來空軍頻傳共諜案,有立委擔憂《國安法》修正案尚未公布,使用舊法會有縱放共諜疑慮。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依照現行《國安法》可依法苛以相關刑責,與修正後的《國安法》是否施行無關;另外現行條文、修正條文對懲處共諜刑度是一致的。2023/08/17 13:52 -

立院三讀/嚴懲中國經濟間諜 最重關12年、罰1億
立法院院會今(20日)三讀通過《國安法》修正案。三讀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可為外國、陸港澳及境外敵對勢力侵害、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違者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罰金可視不法所得利益加倍。2022/05/20 11:38 -

陸委會:政府出資、核心關鍵技術人員赴陸需審查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約束受政府機關委託、補助、出資達一定基準且事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人士前往中國大陸必須經過審查;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2022/02/17 16:32 -

政院修法防核心關鍵技術外流 違者最高判12年徒刑
為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安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安法修正草案新增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違反者可處5年至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至1億元罰金。2022/02/17 16:10 -

政院修法 中國經濟間諜最重判12年
為防堵大陸竊取、挖角關鍵技術或人才,行政院會今通過(17日)《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違者最重可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比現行《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的「域外加重處罰」刑度最高10年還重。2022/02/17 11:03 -

政院擬修法! 經濟間諜罪最高判12年併1億罰金
政院官員今天表示,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國安法修正,增訂經濟間諜罪,最高處12年徒刑、併科1億罰金;另外,也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罰金。2022/02/16 20:52 -

陸委會將修正兩岸條例 關鍵技術人員赴陸須申請
陸委會日前公告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第91條,規定受政府補助達一定標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人員,赴陸須經申請;未經申請即赴陸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0萬罰鍰。2021/08/03 1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