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兼廣播節目主持人周玉蔻,指稱台北市長選舉期間,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捐3億元給國民黨候選人連勝文,遭郭台銘提出民事損害名譽訴訟求償千萬元。高等法院今(7)天判決周女賠200萬元,並在4家媒體登廣告向郭道歉。本案可再上訴。
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1月14日向媒體表示,競選時原本要拜訪某企業家,但企業家婉拒說已捐3億元給他的對手(指連勝文)。隔天周玉蔻在《美麗島電子報》及《新台灣加油》節目指出,柯說的「企業家」就是郭台銘捐款3億元給連勝文。郭台銘馬上提出刑事和民事訴訟控告周玉蔻妨害名譽並求償。
刑事部分,檢方偵查期間郭台銘撤告。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傳喚柯文哲作證後認定,周玉蔻僅憑聽說、傳聞,未經查證就指郭台銘捐款3億元給連勝文,等於指郭違反政治獻金法,應該遭法辦。且她的評論說法,會讓聽眾誤認郭台銘捐鉅額政治獻金是想圖謀不法利益,判決周女須賠償200萬元,並在7家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周玉蔻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判決周女仍須賠200萬元,刊登道歉啟事則從7家報紙縮減為4家。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不甘被指捐出鉅額政治獻金,控告周玉蔻勝訴。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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