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間護校女學生,上午被發現陳屍在同班同學宿舍,行兇的竟然就是她同班的男同學,原來兇手對女生本來就有好感,疑似是因為感情因素,拿著水果刀朝女生猛砍,自己的手也受傷,才拿著被害人的手機報案,警方從被害人的褲子被脫下研判,兇手很可能性侵未遂。
行兇的男學生被送進警局,右手被包紮起來,因為他行兇時用力過猛,弄傷了自己的手,案發地點就在護校男學生住的出租套房裡,同班女同學拿東西過來,竟然遭到男學生殺害。屏東內埔分局副分局長邱定楨:「房間裡面就地取材,拿著房間裡的水果刀,刺了女學生胸部3刀。」
女學生身中數刀,胸部這道致命傷,還刺穿了胸部。醫師:「摸起來骨頭都裂開了,可以摸到肺裡面去。」
什麼樣的深仇大恨,要置女學生於死地?男學生兇後神情恍惚,拿著女學生的手機報案自首,校方表示,男女雙方同班也是同鄉,本來就認識,會發生兇殺可能是因為感情因素。
學校主秘:「男的對女的印象不錯,有追求意思,有這種傾向。」記者:「男生的個性怎樣?」學校主秘:「老師反應,男孩子的個性是比較偏激。」
由於女學生的褲子被脫下,警方高度懷疑男學生性侵未遂,因為感情,2個花樣年華的學生都走上了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