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京華城案羈押禁見逾7個月,期間他因健康問題反覆戒護就醫。辯護律師蘇振文今(10)日開庭尾聲向法官反應,日前去戒護病房律見,見沈被20公斤的手銬腳鐐銬在病床上,非常不人道,希望法官去函看守所給沈鬆綁,但公訴檢察官立即查出法條,稱手銬腳鐐最多2.5公斤。
其實,沈慶京今天開庭沒多久,他就透露,常有不得不看醫生的情形,在北所期間有時一天要看好幾科,出庭就犧牲看病的機會,因為年紀大,記憶力有下降,但他邏輯很好,所以覺得一定要參加開庭,也為了維護權益。
而在開庭尾聲,蘇振文表示,沈因尿道感染又戒護就醫,4月7日、8日律見時,發現戒護人員使用20公斤的手銬腳鐐,將沈慶京銬在病床上,非常不人道,這是凌虐人犯的行為,也是羞辱被告,盼法官去函看守所給沈人道待遇。
不過,公訴檢察官立即引述《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指戒具腳鐐使用不得逾2公斤,手銬部分不得逾0.5公近,兩樣相加最多2.5公。
受命法官聽後也驚訝追問,如何判斷戒具重達20公斤?蘇振文說,他拉過手銬腳鐐「覺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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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法官認為,律師沒講20公斤是主觀感受,認為如果不確定,應用「很重」來形容,公務員也深怕被究責,並要求蘇振文給予具體的人道戒護方式,才好行文看守所。
蘇振文認為,戒護病房有門禁、戒護人員看守,也可以上鎖,用布條綁床就可以,不須用到手銬腳鐐,沈慶京的年紀和病況不可能逃亡。
檢察官姜長志則建議辯護人,在法庭內發言宜謹慎,因旁聽者有各界人士及記者,所有誇張言論如經報導,會嚴重影響公正審判;監所對沈或任何被告都一視同仁,尤其沈年紀不小,檢察官、監所人員都會注重沈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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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