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19號公布,活蝦名店「易鼎活蝦」製造廠大鼎活蝦公司,查獲使用未經許可的蘇打粉,加上食安管制系統不合格,總計被裁罰144萬,業者發聲明表示,沒有察覺進口商用是以非食品級申報。
一包包塑膠袋裝,有蝦餅調味蝦仁包和蝦捲炸粉,被食藥署查獲,使用未經許可蘇打粉製作,這些產品都是來自大鼎活蝦公司,旗下名店就是易鼎活蝦,加上其他違規項目遭重罰144萬。
台中市衛生局,查到大鼎活蝦公司使用的蘇打粉,就是這款鐵鎚牌小蘇打粉,食藥署表示使用添加在食品的蘇打粉,要經過申請取得許可,但大鼎活蝦公司取得許可的是A蘇打粉,卻使用了B蘇打粉,違反規定裁罰96萬元,製成的產品全部下架回收並銷毀,另外又查獲大鼎活蝦,有部分不符合餐飲食安管制系統,複查後還是不合格,再罰48萬兩項總計144萬。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大鼎活蝦公司也發聲明,表示沒有察覺進口商,這款鐵鎚牌小蘇打粉,是以非食品級申報,已經回收銷毀產品,不再使用小蘇打粉在食品中,往後會定期檢驗原物料和商品,聘請第三方品檢人員自主稽查食品製作,官網也會建立食安專區,公告原物料檢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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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3/1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