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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服務法 結果共76筆

  • 總統令公布修正就服法 外勞3年免出境

    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茲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條文,公布之」。立法院10月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刪除外籍勞工聘僱3年後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規定。
    2016/11/03 12:35
  • 快訊/立院修法! 外勞聘僱不必再每3年出國1次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外勞聘僱3年後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的規定,減少雇主空窗期,外勞也無須因再入國而要交仲介費,勞動部估每年嘉惠1萬4000名外勞。
    2016/10/21 20:21
  • 快訊/不再被剝削就服法三讀 外勞滿3年免出境

    最新消息,外籍勞工朋友們注意了,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取消外籍勞工工作期滿3年,就得出國1日規定,也就是說外勞不用因再入國,而要重新繳交仲介費,也減少雇主空窗期。
    2016/10/21 17:09
  • 就服法修正通過 勞動部儘速修改規定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勞動部表示,後續將針對外籍勞工免出國的申請程序以及外籍勞工返鄉休假權保障等,儘速修正相關規定。
    2016/10/21 15:46
  • 就服法修正 正反方齊聚立院大門訴求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刪除外勞聘僱3年後應出國1日才能再入國規定;全國仲介業者及台灣移工聯盟等不同立場團體,齊聚在立法院大門口表達訴求。
    2016/10/21 13:06
  • 快訊/立院三讀通過 外勞滿3年免出國

    最新消息,立法院剛剛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刪除外勞聘僱3年後必須出國1天才能再入國的規定,這樣減少雇主空窗期,外勞也不需要為再入國重交仲介費,勞動部估每年嘉惠1萬4千名外勞。
    2016/10/21 11:59
  • 新法!外勞工作3年「免出境」 即可續聘

    立法院今天(22日)初審通過,刪除就業服務法「外勞工作3年強制出國一天才能再入境」的規定。
    2016/06/22 19:11
  • 持觀光簽證!鹿晗今日行程取消 劇組微博道歉

    韓國當紅男團EXO前成員鹿晗,出道以來一直擁有超高人氣,這次來台和Ella陳嘉樺搭檔拍攝大陸綜藝節目《我去上學了》,吸引許多粉絲追星朝聖,然而他卻被爆出此次來台是持「觀光簽證」,拍攝節目恐違反「就業服務法」,引起不小爭議。
    2016/05/03 09:19
  • 鹿晗來台涉違法打工 移民署將約談

    韓國男子團體「EXO」前團員鹿晗最近接下大陸實境節目,1日晚間抵達台灣,預計停留6天5夜,早上8點多他穿學生制服出現在華岡藝校,沒想到卻爆出,他持的是「自由行」觀光簽證,疑似觸犯《就業服務法》,最重可判5年內禁止來台,移民署將約談他說明情況。
    2016/05/02 21:19
  • 快訊/持「觀光」簽證入境鹿晗 來台涉非法打工

    最新消息,大陸新生代偶像鹿晗昨晚來台,將和歌手Ella搭檔進行6天5夜的拍攝行程,現在傳出鹿晗是以「自由行」的觀光簽證來台,依法不能有工作行為,移民署將會約談鹿晗,如果確實違反《就業服務法》,鹿晗最重可能5年內禁止來台。
    2016/05/02 19:05
  • ​貴婦團違法請外傭? 北市勞動局:將調查

    李蒨蓉貴婦團參觀阿帕契當天帶著4名外傭同行,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要查外傭的合法性,如果李蒨蓉等人,用「看護工」名義申請外傭,卻把外傭當保母使用,將會按照就業服務法開罰3到5萬元,如果再犯最重會把外傭轉出
    2015/04/07 21:33
  • 「刺青」觀感差? 員工被炒雇主遭罰

    身上有「刺青」,竟被老闆解雇!新北市一名送貨司機,因為被老闆發現,背上、手臂刺有大片圖騰,竟然被以「客戶觀感不佳」以及「影響公司形象」為由開除,氣得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表示,「就業服務法」明文規定,不得「容貌歧視」,雖然刺青是「後天」造成,不是「先天」外在條件,但也算「廣義」容貌的一種,開罰30萬。
    2012/08/30 12:16
  • 徵才「限30歲以上」 楊玉欣恐違法

    罕病天使楊玉欣進立院為弱勢發聲,但卻爆出求才歧視!楊玉欣辦公室在立院公佈欄貼徵人啟事,盼邀集社福專業人才擔任助理,其中開出限「30歲以上」的應徵條件,已違反就業服務法,最高可處150萬罰鍰,勞團痛批立委知法犯法,帶頭年齡歧視,社會新鮮人也認為,大學剛畢業工作難找,求職還遇上年齡限制,抱怨連連,楊玉欣辦公室低調回應,因作業疏忽,已撤除徵人啟事。
    2012/07/22 12:56
  • 〈獨家〉「找看過小甜甜」 徵才巧避年齡歧視

    只要看過知名日本卡通「小甜甜」,就有機會變成高薪挖角對象,獵人頭公司貼出卡通小甜甜照片,要找看過這部卡通,而且目前年薪200萬以上的對象;原來獵人頭公司,透過這個方式,要找五、六年級生,也就是35歲到40多歲的中高階人力,這種新的徵才創意在網路上引起注意,也巧妙迴避就業服務法裡頭的年齡歧視。
    2012/05/15 19:01
  • 「內褲穿什麼顏色」 面試探隱私恐觸法

    每年春節過後,上班族領完年終獎金,總是會有一批轉職潮,但最近人力銀行向求職者調查,發現面試問題不但怪的一堆,而且有的太過隱私,讓應徵者感覺衣服像被脫光,譬如有人想應徵百貨公司的櫃姐,明明賣的不是內衣,但卻被問內衣內褲穿什麼顏色?又或者打扮中性的求職者會被懷疑性向,勞委會就提醒,這些可能都已經有性騷擾之嫌,並且觸犯就業服務法。
    2012/03/02 12:18
  • 徵才「限役畢」涉就業歧視? 北市辯論

    徵才廣告上,常常可以看到男性「需役畢」的條件限制,雖然勞委會已經認定涉及年齡歧視,不過台北市勞工局卻常接獲徵才企業陳情,說限役畢是人力培訓成本考量,再加上現行「就業服務法」沒有將「限役畢」明文規範,讓台北市勞工局決定舉辦辯論,邀請產官學界和民眾,討論「限役畢是不是造成就業歧視」,並將結果納入規範。
    2012/02/05 12:41
  • 徵才限女165cm、32D 最重挨罰150萬

    日前勞委會南區職訓中心,委外辦理成果發表會,徵求主持人和導覽人員時,廠商竟然除了限制性別、身高體重,最誇張的還開出要有32D罩杯的上圍條件,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經過高市勞工局完成調查後,依法最高可裁罰委外廠商150萬元。
    2011/12/06 08:37
  • 看護外勞陪血拚 曾馨瑩挨罰3萬!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夫人曾馨瑩,被媒體拍到,帶著外籍看護工到百貨公司血拼,還要對方負責提著大包小包的戰利品,明顯與看護工應該從事的工作內容不符,疑似有濫用之嫌,台北市勞工局這兩天找曾馨瑩說明面談,確定確實違反就業服務法,決定開罰新台幣3萬。
    2011/11/23 17:34
  • 看護工幫提袋 曾馨瑩遭爆濫用外傭!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太太曾馨瑩,上週三被直擊到百貨公司血拚,不過身旁幫忙提袋的居然是外籍看護,由於外籍看護只能照料受看護者的生活起居,因此陪曾馨瑩逛街提袋似乎違反「就業服務法」,可能被罰3到15萬,台北市勞工局已經要求曾馨瑩本週三前到勞工局說明,曾馨瑩回應,當天因為保母在家照顧生病的兒子,所以才沒帶保母在身邊,有不對之處深感抱歉。
    2011/11/20 12:00
  • 還劉姍姍清白? 外交部:雇傭自減薪

    劉姍姍疑似虐傭遭到逮捕,有立委指出既然外館就是國土延伸的一部分,依照國內法令,劉姍姍對待雇傭的超時工作和扣薪,扣留護照,已經違法,還說依照就業服務法規定,應該優先聘僱我國勞工而非外勞,對此勞委會表示外交部聘僱人員屬於特例範圍,而外交部也強調沒有扣薪水,一切是菲律賓雇傭自願,每月扣掉790美元,用來支付醫療保險、伙食和住宿的費用,至於超時工作和監控行動,也宣布了調查結果。
    2011/11/15 14:57
  • 遊藝場困擾!18歲以下不准進 可打工

    電子遊樂場,不准18歲以下學生在上課時間、深夜進入,卻允許16歲以上學生可以去打工賺錢,這種奇怪現象出現在南投!導火線是一家電子遊樂場最近徵人,廣告上載明條件要18歲以上,南投縣政府卻認為這違反就業服務法,涉及年齡歧視,可以開罰10萬,業者相當不服氣,氣得暫停營業,南投勞工處表明他們依法行事,但自己也覺得矛盾,現在行文請經濟部、勞委會把法令解釋清楚,以免像台中夜店大火,中央地方對法令解釋不同,造成業務執行困擾。
    2011/03/30 12:51
  • 徵才歧視 蛋捲老店福義軒遭罰30萬

    在嘉義以手工蛋捲聞名的老店福義軒,去年在店門口刊登徵才廣告,因為上頭限制求職者的性別和年齡,遭到檢舉,是就業歧視,嘉義縣政府評議後,認為福義軒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30萬元,今天正逢過前期間,福義軒沒有開店,店家沒有做出回應,倒是有小攤商擺出過年前向福義軒批的貨在店旁邊賣,小小賺一筆。
    2011/02/05 13:12
  • 就業機會保障 防治就業歧視

    勞工權益再提醒!包括「年齡」、「出生地」和「性傾向」等3項,已經通過增列在就業服務法中,雇主如果違反,將可能被處以最高150萬的罰鍰。
    2007/11/16 19:32
  • 徵秘書=徵女友? 建設公司挨罰150萬

    一家知名建設公司的副總,在報紙上刊登徵求董事長女特助的廣告,薪資高達每日1萬元,不只要求年輕,限制身高體重,還得要陪出國旅遊考察,被認為暗示要徵情婦,而台北市勞工局已經決定開罰,理由是就業歧視而且涉及廣告不實,依照違反就業服務法,罰他150萬。
    2007/07/13 13:31
  • 歧視身障員工 中華電信挨罰150萬

    企業歧視身心障礙人士,小心被罰!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因為以肢體障礙為由,拒絕讓已經服務15年的小兒痲痹女員工擔任主管,被高雄市勞工局處以150萬的高額罰金,這也是就業服務法通過以來,第一件國營事業歧視身障者被罰的案例。
    2004/08/0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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