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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限役畢」涉就業歧視? 北市辯論

記者 史靜芬 / 攝影 崔重群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2/05 12:4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徵才廣告上,常常可以看到男性「需役畢」的條件限制,雖然勞委會已經認定涉及年齡歧視,不過台北市勞工局卻常接獲徵才企業陳情,說限役畢是人力培訓成本考量,再加上現行「就業服務法」沒有將「限役畢」明文規範,讓台北市勞工局決定舉辦辯論,邀請產官學界和民眾,討論「限役畢是不是造成就業歧視」,並將結果納入規範。

翻開求職欄,這個徵作業人員寫限役畢,這個徵保全也限役畢,這有這裡連兼職人員、工讀生都要限役畢,寫著「限役畢」的求職廣告隨處可見,服完兵役才能應徵,可是讓求職者苦水不少。民眾:「感覺就是有當兵跟沒當兵,就是分成兩個區塊,就是被分開來看。」

民眾:「如果有限制條件,就變成當兵...畢業後到當兵之前,這段時間沒辦法找工作。」

限役畢徵才廣告行之多年,但現在勞委會認定限定,涉及就業年齡歧視,還主動發函各縣市政府,如果認定企業有就業歧視之嫌,依法最高可罰150萬元,但是台北市勞工局,不斷接獲企業陳情,認為限役畢是人力培訓成本考量,考量兼顧民眾權益,讓北市府決定邀集產官學界,對於是否涉及就業歧視,舉行辯論。

徵才活動工作人員:「如果你已經役畢的,麻煩各位也可以在我們的履歷表上面,註記清楚,讓廠商可以先找你面試。」

實際觀察徵才現場,提出限役畢的廠商,仍然占多數。徵才廠商許智傑:「不希望你有(人才培訓)斷層,一方面是一個成本,一方面是我們要規避掉一些風險,因為你如果當完兵之後,這個市場又有一些變動,你會不會再回來我們公司。」

受邀辯論代表/人力銀行總監何啟聖:「對於求職者而言,那麼即便是放寬了這樣一個(需役畢)限制,可是在企業主徵才的這一方,仍然在心裡面做了這樣(需役畢)一個設限,這不是一種成本上的浪費。」

受邀請辯論的人力銀行代表,認為應有彈性空間,這場在24日舉行的辯論,最後決議將送交,台北市性別平等及就業歧視委員會,一旦認定違法,未來將會列為申訴條件,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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