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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兒少性剝削「和解獲緩刑」檢上訴 高院裁定延長境管8月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30 09:48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30 09:48
黃子佼-創意私房-性影像-緩刑-限制出境
藝人黃子佼。(圖/TVBS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長期在「創意私房」付費下載女童、少女的性影像,二審依《個資法》加重判處1年6月,緩刑4年。檢方不服已提起上訴。另外,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明年1月1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29日傳喚黃子佼出庭訊問,但他本人因為身體不適向法院請假沒來出庭,僅委由2名律師到庭,替被告爭取權益。高院考量黃子佼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大陸、香港、日本等地之入出境紀錄,裁定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檢方指控,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創意私房」會員,付費下載至少48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扣除重複被害人,共47人,犯案時間長達8年。檔案標題多顯示「制服」、「運動會」、「高中」、「國中」,最年輕受害者僅10、11歲。

黃子佼遭境管8月 二審和解獲緩刑

台北地院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處黃子佼8月徒刑。上訴二審後,檢方併案追加個資法,且在二審期間,高院法官考量,黃子佼身分、經濟能力、犯罪的惡性、逃亡的可能性,及長年以來,多次往返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為確保日後審判順利,於今年5月2日裁定,以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由於黃的限境處分將於明年1月1日屆滿,因此今天傳喚黃子佼到庭訊問。

 

另外,二審法官審理期間,也積極安排黃子佼與被害少女或女童談和解,二審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1年6月,緩刑4年,並須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黃子佼創意私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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