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付費下載未成年女童或少女的性影像,台灣高等法院今(25)日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告訴代理人、律師楊佳陵有到庭聆判,聆判後表示,感謝各界與媒體持續關心,我們已在司法程序中,為當事人爭取到現階段所能達成的最佳權益與正義。
安理國際法律事務所的聲明指出,特別感謝民、刑事法官們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展現高度同理心與耐心,不僅依法保護被害人的隱私,更給予被害人充分陳述的空間與尊重,這份來自司法的溫暖,是支持被害人走下去的重要力量。
被害人律師:沒下載就沒供給是關鍵
呼籲司法、警政積極查緝境外共犯結構
聲明稿表示,我們在此沈重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請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律師楊佳陵說,對被害人而言,黃子佼刑度的長短或入獄與否,從來不是最後的目的,判決真正的重點在於,大眾有無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兒少造成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這樣的結果也凸顯現在的法律,對於嚇阻數位性犯罪可能還有不足之處,希望未來立法的修正、全體對修法的議題應持續監督,因為這比任何單一案件、判決來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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