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21)日上午為了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來台北地院作證。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傳訊當時擔任競選總幹事的她「小沈已給過」,黃珊珊證稱,她常常說要去募款,但柯文哲個性使然,都會提醒她不要一直麻煩別人,所以當她收到「小沈已給過」的時候覺得很正常,就回訊「明白」。

黃珊珊在法庭上證稱,柯文哲一直有開演唱會的夢想,大家決定幫柯實現夢想,但討論後認為不符《政治獻金法》的募款規定,決定競總不介入,由木可公司與廠商尼奧、時樂簽商演合約,「KP Show是一場商業演唱會,不是募款,有繳娛樂稅,收入也沒進競總」。
檢提對話紀錄 依時間序可知是募款
檢方主張,根據黃珊珊證述及對話紀錄,柯文哲於2023年10月27日指示黃珊珊成立募款委員會,就是希望對外募款;該委員會於11月2日晚上開完會後,黃有傳「重要資料」給柯,3日晚上7時11分,柯就傳送「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等語給黃,只要仔細勾稽比對時間序,就會知道柯就是針對募款。
黃珊珊:小沈已給過 故意串連1500
黃珊珊作證完畢後受訪表示,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很多問題都是主觀臆測,比如:你們這麼忙為何不用訊息通知大家就好?對於所謂「小沈已給過,叫我不要去麻煩別人」的部分,故意要去串聯所謂的1500。
黃珊珊說,她身為總幹事,在選舉過程中,包括:募款、爭取選票都是她的責任,她當然會去爭取各界支持,但柯文哲是非常不喜歡麻煩別人的人,柯常常跟她說黃珊珊妳不要常常去麻煩別人,這是我們之間非常重要的互動,這件事情跟京華城、小沈也好,一點關係也沒有。
競選小物、KP秀 黃珊珊:商業行為非常清楚
有關競選小物、KP秀,黃珊珊說,這都是正當的商業行為「非常清楚」,但直到今天檢察官還是運用所謂片面資訊、用文字遊戲,故意要入人於罪,「非常不可取」,重點在於清者自清,相信法院接下去的審理,都已經很清楚很多事實已經呈現,希望司法界能在此事上,大家看得很清楚「檢察官應該善舉證責任,而不是羅織罪名。」
原定下午要傳喚曾捐300萬元給木可公司的孫丁君、木可員工吳敏瑄,因檢、辯皆捨棄傳喚,庭期取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