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政治獻金案,今(21)日傳喚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採風公司負責人孫丁君、木可公關員工吳敏瑄出庭作證。因檢方指控,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傳訊給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小沈已給過」,且8月7日黃珊珊為京華城案出庭作證時,檢方曾問過此訊息的含義,但因超過主詰問範圍作罷,因此今天第二次出庭作證,可能又會再次詢問此關鍵問題。
小沈已給過 柯文哲解釋:不贊成黃珊珊的募款提議
除了證人外,今天到庭被告有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

針對「小沈已給過」的訊息,柯文哲曾當庭解釋,當時背景是選戰進入倒數2個月,黃珊珊說選務開支愈來愈大,提議向大企業募款,但他不贊成,決定走小草運動,而不是沈已經給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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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柯文哲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前,先將他的肖像權授權木可公關,再由競選總部推出「捐款換小物」對外募款,以授權費名義,將募得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帳戶,侵占政治獻金。
檢方指控,柯等人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直接以木可名義辦理募資,收受民眾的政治捐款,侵占6234萬餘元政治獻金,其中有4筆共計300萬元捐款,是在2023年6月至9月間來自採風情資分析公司,是採風負責人孫丁君要捐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卻也流向木可帳戶。
起訴指出,柯等人透過黃珊珊前秘書、時任木可職員吳敏瑄,向孫丁君說「木可公司是民眾黨長期配合的廣告公關、企劃設計公司,可將捐款匯至木可公司」,孫丁君捐款到指定帳戶後,李文娟再指示員工何璦庭開立4張「設計顧問」發票給採風。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