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信用卡不是交給警察,居然是狂刷買東西!有民眾在台北市天母,搞丟信用卡,被一名路過的74歲男子撿到,沒想到,嫌犯直接走到附近的超市和超商,盜刷400多元,買香蕉買咖啡,還順便買午餐,最後被發現後,花了一千兩百元和解。
記者江昀蔓:「當時信用卡的主人,拿他的信用卡從捷運站刷出站後,就在這個廣場掉了,但嫌犯撿到卡片後,不是撿到附近的派出所,而是到旁邊的店家盜刷。」
事發就在台北市士林區,地點在天母廣場,週末會有不少市集,平常人潮不少,日前上午時段,他撿到信用卡後,把別人的卡當作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先到超市,買了香蕉阿華田,和咖啡當作早餐,想了想還少了什麼,接著又到隔壁的超商,買了一份牛肉炒麵,短短半小時內盜刷兩間店,金額超過400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身分把這名男子通知到案,被撿走的信用卡也還在他身上,74歲的陳姓男子已經退休,就住在天母商圈附近,這回犯案後挨告侵占詐欺取財,坦承自己一時想貪小便宜,也願意和被害人道歉,事後雙方以1200元達成和解。
現在家家都有監視器,他根本不怕被抓,尤其又在人來人往的天母廣場上,自在的刷別人的信用卡,被判處拘役20天和罰金3千元,換算易科罰金2萬多元,至少能再多吃50頓盜刷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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