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車騎車經過斑馬線,都要特別注意,但新北市泰山有騎士,停車禮讓行人卻遭後車追撞,當場噴飛出去,質疑交通新制強制駕駛停車,卻無法避免追撞事故發生,希望政府法規能更靈活,他也無法接受,被禮讓的行人當下沒有任何關心,就離開現場。
行人站在斑馬線上,左方車輛全減速,只有他,這輛雙載機車繼續往前,砰一聲,前方騎士往前噴飛,跪在地上,氣得回頭大罵,看到斑馬線沒停車就算了,怎麼還直接撞人。
遭撞騎士張先生:「因為他時速太快,大概60、70撞上來,我整個人就飛出去,我整個人脊椎現在還在痛。」
事故發生在新北市泰山國小附近,救護車到場,趕緊將兩名受傷騎士送醫,幸好他們都只有擦挫傷,受傷的張姓騎士,為了禮讓行人煞車,後方的林姓騎士未保持安全距離,將被罰600到1200元,只是安全距離到底怎麼算,警方表示,一般道路沒有明確規定,法條只記載,和前車保持「隨時可以煞停的距離」,以一般人煞車反應時間1.6秒來看,時速40公里,煞停距離需要17.6公尺,若時速50公里,則需要22.4公尺,時速越快,距離越長,但這個路口有學區、廟宇、菜市場,平常人車都很多,加上沒有紅綠燈號誌,一不小心,就容易發生車禍。
遭撞騎士張先生:「我們駕駛人,用路人沒有選擇,我怎樣閃行人,而不是要求我強制停止,汽機車包含腳踏車全部要停止,結果後面追上來,(政府)這部分有沒有一些作為。」
禮讓行人交通新制上路,違規最重罰6千元,不想荷包失血,騎士遵守規則卻遭到追撞,而被禮讓的行人,在車禍發生後,只看了騎士一眼就離開現場,也沒上前幫忙,這讓騎士心理更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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