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半夜找朋友聊天,途中到超商買東西,短暫離開「兩分鐘」,車門沒鎖竟被竊賊盯上,皮夾內一萬元被偷走,只是到派出所報案,員警竟然請他們「私下處理」,派出所回應,員警當晚就開始調監視器蒐證,已經抓到人,將通知被害人「補」做筆錄。
記者李潔:「被害人當時就像這樣子,把車停在路邊,去旁邊買個東西,沒想到竊賊趁機上門,打開門之後就在裡面大肆搜刮,找到錢包竟然是,把裡面的一萬塊錢帶走,留下皮夾在裡面。」
當事人朋友吳先生:「車子我們一離開有沒有,大概兩分鐘,兩分鐘就有一個人,就是監視器那個影片給你看的,我朋友大概損失了一萬塊左右。」
當事人朋友吳先生:「警察的意思是說,他希望我們用私底下的方式去進行處理,就比如說我們自己去找這個人,我們自己去找證據什麼的,因為我們確實都有監視器嘛,隔天我們又自己在原處,我們在附近在等,看看歹徒會不會再出現。」
土城派出所長劉宗鑫:「民眾直接至所有說明這個案件,受理警員理解案件其實不太,資訊不太清楚,所以他有漏夜就是,積極調閱相關監視器,有盡速把他先通知到案,在今天上午已經有將涉嫌人筆錄製作完成。」
資深刑警透露,這種景況,只有兩種可能,第一遇到認真的警察,知情後先蒐證,掌握更多情資與畫面,甚至抓到賊,才通知被害人補作筆錄,但也有另一種情況,因為警察屬時間責任制,上班發生的就得處理,如果遇到想偷懶的員警,可能會勸民眾回去想想、晚點再來,這樣要是對方事後真的報案,也是其他員警來承辦。
當事派出所表示,這名嫌犯是慣竊住在其他地區,員警知情先抓人在說,避免對方銷贓甚至繼續犯案,強調只要報案不會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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