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一名A女和2名同事從公司步行到信義區莊敬路上的麥當勞時,發現有名董姓男子佯裝成她們的「同行朋友」,故意沿路尾隨。A女察覺有異,本想讓對方先走,但男子卻停下腳步,直到女子走到麥當勞門口,董男忽然靠近伸手觸摸其臀部,A女立即大喊變態並且報案。而董男到案後辯稱自己只是「手比較長」,不小心碰到A女,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不採證其說詞,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董姓男子有期徒刑3月,得依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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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事發在去年7月20日上午11時許,A女和2名同事從公司徒步走到附近的麥當勞準備買午餐,但過程中就發現董姓男子疑似故意尾隨在後,A女覺得有異,經過彩券行時還特地停下腳步滑手機,想要讓董男先離開,怎料對方卻也故意在彩券行前停留,A女只好加快腳步跟上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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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董姓男子到案,辯稱是因為「我的手比較長,可能走路時擺動幅度向外,不小心觸碰到A女,不是故意要摸A女,怎麼可能在公眾場所摸女人」,但法官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認為早在走到麥當勞前百餘公尺的便當店時,董男就用僅「一步的距離」尾隨,且事發地點旁根本沒有其他路人,非人潮擁擠處所,而董男見A女要轉進麥當勞之際,刻意拉近距離,將手向前伸出而觸摸到對方臀部,再刻意控制自己手部擺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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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董男確實有性騷擾意圖,雖然他表示願意與A女洽談和解,但自始至終否認犯行,而A女毫無和解意願。董男自稱在全世界多處工作過,曾擔任酒店管理、作家、節目主持人等工作,目前經濟狀況不佳,法官衡量他曾有一次因肇事逃逸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的紀錄與本案犯罪情節、A女所受損害程度等,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依科罰金。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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