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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外遇又家暴! 妻50萬買兇殺夫判刑20年

記者 林佑璇 / 攝影 林義邦 武紹隆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1/03 18:57
最後更新時間:2021/11/03 19:53

高雄今年四月發生妻子買兇殺夫案,當時被害人遭兩名未成年埋伏持西瓜刀砍死,事後發現,原來當時妻子花錢買兇的嫌犯另有其人,是名23歲的楊姓嫌犯,但男子卻在落網後,還想推拖,把罪推給下手的未成年,而法院最新判決出爐,主謀妻子因為受到丈夫外遇家暴刺激,判刑20年,反倒是被買兇的楊姓嫌犯,遭重判無期徒刑。

圖/TVBS

 
曾姓死者車行同事:「那我們那時候就關心他們的家庭,去那邊慰問他媽媽,跟他們聊一下坐一下,安慰他們中秋節,來這邊坐一下聊一下,他媽媽也蠻可憐的。」

案件過了半年,曾姓死者年邁的媽媽,在中秋節時,還曾到兒子工作四年的車行,對於獨子橫死街頭,內心仍相當難過。

記者林佑璇:「今年四月在這個巷子,發生買兇殺夫案,當時動手的是兩名未成年,而當初他們跟妻子的關係,後來才發現原來有買兇的中間人。」

 
圖/TVBS

這是今年4月19日晚間七點多,高雄苓雅區買兇殺人案的行凶畫面,兩名未成年,在暗處埋伏,等待被害人出現後,殘忍將被害人殺害。

經過調查,發現是56歲的杜姓妻子,花50萬元,買兇楊姓嫌犯殺夫,但楊姓嫌犯沒有自己動手,而是教唆兩名才16歲的未成年犯案,結果法院最新判決出爐,主謀杜姓妻子,判刑20年,買兇的楊姓嫌犯則被求處無期徒刑,兩人的刑期落差,高雄地院庭長也給出解釋。

圖/TVBS

高雄地方法院庭長楊國祥:「被害人有外遇對象,並對其家暴而產生殺意,案發前並沒有犯罪的紀錄,楊姓被告是為了一己私慾,而犯下此罪,而且在犯罪後企圖將罪責全都推給下手的少年。」

考量到妻子受到刺激,並非無端故意殺人,符合減刑要件,判處20年,但買兇的楊姓嫌犯23歲,落網後,還想推拖,把罪責推給2名未成年,加上就算關了20年,出來後也才43歲,對於社會危害性高,因此求處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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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工作#判刑#嫌犯#外遇#買兇殺夫#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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