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費者在網路發文抱怨,日前到台中一家入選米其林指南的海鮮餐廳吃飯,總共13人用餐,加上服務費要價4萬多魚,其中4道海鮮料理,像是2隻龍蝦要價1萬2元等,讓他質疑價格太高,對此業者回應都是按照時價計算,也引發兩方論戰。
沒想到就有消費者上網投訴,總共13人用餐加上一成服務費結帳金額4萬多元,其中4道海鮮料理,像是沙公3隻、沙母1隻就要9510元,2隻龍蝦最貴要花1萬2,野生石斑清蒸跟乾煎魚價格都在2、3千上下,讓他質疑這價格次是不是太貴。
針對指控業者表示項目上的都是高價海鮮,而且都是從澎湖漁船現捕的野生魚貨,都是按照目前的時價秤重,沒有欺騙消費者。
非當事餐廳業者:「這種比較高單價的海鮮,都是以秤兩數去計算的,那像我們家的龍蝦可能落在一兩120元上下,那螃蟹的話可能落在70、80、90元,它重量比較重的話秤起來,有可能是會到那種價格。」
其他業者說野生螃蟹跟龍蝦,價格本來就高,按照13人吃的分量計算,認為價錢合理,不過要是業者沒有提前揭露價錢,可能違反消保法。
根據消保法業者應該再出餐前,把價格計算出來讓消費者知道,要是覺得不合理,消費者可以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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