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適逢九合一選舉,過去曾有多位基層陸配村里長因無檢附放棄中國籍證明而被解職,陸配參選公職資格爭議未解。中選會最新書面報告指出,大陸地區人民完成檢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對此,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受訪時對於國籍填寫一事表示,「可填可不填」。
陸配參選爭議未解,部分村里長因未檢附放棄中國籍證明而被解職,內政部先前也指出,全台有5名陸配村里長應依國籍法辦理,但今年5月底為止仍有5個鄉鎮區公所怠於辦理解職事務,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花蓮縣府也沒有盡到指揮監督職責,因此5月已將這9個機關函送給監察院查處。
昔稱國籍法限制陸配太牽強 游盈隆:沒轉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早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就年底九合一選舉選務整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對於過去曾有5名陸配村里長因不放棄中國籍而被解職,媒體今早提問,未來依照新規定若要寫在選舉公報,國籍是要寫「不具其他國家國籍」?會否構成另類「兩國論」?游盈隆對此回應,就具結部分,「英文講optional,他們可填可不填。」但游盈隆也說,根據內政部、中選會去年關於施行細則規範,這項要求是為了保障或提醒候選人的參選權益,因此提及國籍問題,是單純行政作業程序,不牽涉複雜的政治考量。
媒體繼續追問游盈隆過去曾指陸配參政用《國籍法》處理太過牽強,如今態度是否轉彎?游盈隆強調「沒有任何轉彎」,中選會只管自己有關的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