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陸配前立委李貞秀先前因被黨中央開除而喪失立委資格,但陸配參選資格爭議仍未落幕。中選會最新書面報告指出,若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選委會將要求完成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給主管機關後屆滿10年,才能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對此,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16)日受訪時強調,此為行政程序處理,並無政治考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早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等人就年底九合一選舉選務整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針對陸配參選限制,中選會書面報告指出,若原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登記為候選人,依陸委會今年4月16日函釋,以及內政部3月16日會議決議,各縣市選委會將請戶政事務所協助查詢,候選人是否有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註記及繳附日期,以審查候選人是否已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以及「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日」為起始日起算,是否已在台灣地區設籍滿10年。
限制陸配參選權?游盈隆:配合陸委會規定
游盈隆指出,未來地方選委會辦理候選人參選資格,會針對陸配部分請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相關的方面資料作為判斷標準,這沒有牽涉複雜的政治問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