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逮捕一名竊賊,他雖然才30歲,但從第一件偷竊被逮的案子算起,已經有10年竊盜資歷,民國103和104年犯下至少10件竊盜,加上違反藥事法的部分,被判應執行3年6個月徒刑,但出獄後繼續偷東西,光是今年初到現在,不到一個半月又涉嫌犯下7起竊盜罪嫌!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洪緯儒:「經常因為竊盜罪遭逮,進出警察局像家常便飯,因此他行事都比較謹慎小心,行竊的時候他都會特別把鞋襪脫掉。」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洪緯儒:「刑大肅竊組,已經把全台中市的竊盜慣犯跟慣用手法,都建立資料庫。」

員警分析比對,科技辦案,2月9日,抓到這名李姓慣竊,就怕他已經偷到天不怕地不怕了,要是交保再去闖空門那怎麼得了,檢方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面對這30歲,擁有十年偷竊資歷的資深竊賊,必須先讓他住進看守所。




